一、簽證入境
(一)簽證種類: 馬達加斯加共和國簽證有兩類,即可轉換和不可轉換簽證。可轉換簽證包括就業簽證、探親簽證及禮遇簽證等;不可轉換簽證包括旅游簽證等,最長有效期為2個月。
(二)申請流程:申請赴馬簽證,通常應到馬駐外使領館辦理。填寫簽證申請表,并按所申請簽證種類,提供相應資料。
辦理旅游或商務簽證所需材料為:申請人有效護照原件、兩張2寸彩色證件照片、無犯罪記錄公證書(原件)、銀行資信證明、工作單位證明。
辦理探親簽證所需材料為:馬方邀請函(注明邀請目的,被邀者往返時間、地址、電話等)、申請人有效護照原件、工作單位證明、身份證復印件、兩張2寸彩色證件照片、親屬關系公證書、無犯罪記錄公證書(原件)。
辦理就業簽證所需材料為:申請人有效護照原件、兩張2寸彩色證件照片、無犯罪記錄公證書(原件)、馬方接受單位邀請函(原件,注明邀請目的,地址、電話等)和注冊證書(復印件)。
申請者按上述要求,將護照和所需材料交馬使館領事接案人員審核,待審核通過即付簽證費。正常情況下,付款后5個工作日可取簽證。
中馬兩國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馬達加斯加共和國政府關于互免持外交、公務護照人員簽證的協定》,已于2023年11月4日生效。根據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公務護照的公民和馬達加斯加共和國持有效的馬達加斯加共和國外交、公務護照的公民,在締約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過境,自入境之日起不超過90日,免辦簽證(協定所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護照包括公務普通護照)。
落地簽證:馬政府為促進旅游,自2010年初開始,馬達加斯加出入境當局為持中國護照并持有返程或離境機票的入境者辦理落地旅游簽證。有關注意事項如下:1. 申請人須準備本人有效期超過6個月的護照、住宿證明(或酒店訂單或旅行社提供的行程單)及往返機票。申請人須事先填妥入境卡。2. 抵馬前6日內曾前往黃熱病流行國家的申請人須出示有效的黃熱病疫苗接種證書。3. 落地簽申請費用(截至2023年6月):停留期少于15天,無簽證費用,但需支付10歐元行政管理費用;停留期為30天的簽證,115000 阿里亞里/35歐元/37美元;停留期為60天的簽證,135000 阿里亞里/40歐元/45美元。申請人可選擇歐元、美元或阿里亞里支付。4. 落地簽一次入境有效,可在馬公安部申請一次延期,最長延期30天,費用為80000阿里亞里,不可轉換為長期簽證。5. 落地簽只針對臨時來馬游客,持有此類簽證者不得在馬從事受薪勞務。以公務訪問、工作、探親等為目的來馬者須提前在馬駐華使館申請相應簽證。有關簽證具體事宜可咨詢馬達加斯加共和國駐中華人民共和國大使館:北京三里屯東街3號,電話:0086-10-65321353,傳真:0086-10-65322102。
電子簽證:自2019年10月1日起,訪馬游客使用www.evisamada.gov.mg 在線申請馬旅游簽證,系統設有中文頁面。擬訪馬游客可于出發前六個月內在線申請,最遲應在抵馬72小時前辦理。用戶直接登錄網站建立新賬戶,錄入相關個人信息及擬在馬停留天數,提交后系統將在72小時內發送簽證獲批確認。確認函可打印或存儲在電子設備中,馬各入境口岸將設立電子簽證查驗機查驗,簽證費用將在機場入境時繳納。其他種類簽證申請者需在馬達加斯加電子簽證申請系統(evisa.diplomatie.gov.mg)在線預約,并按預約時間攜帶所需材料原件到馬外交部或馬駐外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馬外交部或移民局有權拒簽或注銷簽證:
1、不符合發給簽證條件者,或簽證持有人違反馬入境和居留規定的;
2、入境后可能對公共秩序與安全造成危害者;
3、申辦簽證的初始理由不復存在者。
被拒絕延期簽證者必須在規定期限內離境,此種限期離境的簽證標有“不得延期”字樣。遇不可抗力或提出正當理由的,簽證機構將視情給予延期,但不超過三十天。
二、入出境檢查
入境者須填寫入境單,經邊防人員查驗相關身份證件并在護照或旅行證件上加蓋入境章后方可入境。
出境者須填寫出境單,備齊有效證件和登機牌進入候機廳,人員和隨身物品需經安全檢查。登機前交驗登機牌、護照或旅行證件。
注意事項:入境者自帶高級、貴重免稅商品或大額外匯入境時要申報,以便出境時核查放行。出境者不準隨身攜帶國際航空慣例規定的危險品。攜帶外匯出境有限額規定,須向海關申報。攜帶木化石、寶石和其它限制出口物品,出境前需到設在機場的馬地礦部辦事處或海關辦理相關出境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