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蘇丹武裝沖突爆發前,赴蘇丹簽證分為工作簽證和訪問簽證。申請工作簽者應先向蘇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憑工作許可、邀請函向蘇駐華使館申請簽證;入境后三日內需赴移民局辦理登記手續,然后申請勞動卡、參加體檢、辦理居留簽,離境時還需辦理完稅手續和離境簽證。申請訪問簽證(含旅游和商務臨時簽證)手續相似,但無需申請工作許可,在停留有效期內離境,無需辦理離境簽。除上述在蘇丹駐華使館申請辦理入蘇簽證外,緊急情況下也可申請辦理入境落地簽:由蘇丹擔保方(擔保公司或邀請單位)根據申請人護照影印件信息出具一份邀請函,連同公司或單位營業執照提交蘇丹移民局或投資部進行申請,移民局或投資部同意批復后出具一份入境許可函(如我公民訪蘇由國內出發,需將上述入境許可原件寄回本人,如由第三國出發,則發掃描件與本人即可),申請人攜“入境許可”在蘇丹機場入境處憑“入境許可”再繳納一定數額簽證費辦理落地簽證入境,入境后需辦理手續同上。
當前,蘇丹政府以武裝沖突為由嚴格限制外國人入境,蘇丹簽證及入境手續辦理過程繁雜,且極有可能被拒絕入境;若入境超過簽證規定停留期而未辦理居留簽,離境時須繳納罰款。
具體情況可向蘇丹駐華使館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