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入境前已接受過中國簽證體檢的外籍人員,如能夠提供符合以下要求的資料,可申請辦理驗證證明:
1、體檢項目按“外國人體格檢查記錄表”的要求進行,并附上所有檢查報告單及檢驗結果報告單。承擔體檢的醫院應在表格第一頁申請人照片處加蓋醫院公章(騎縫章),以及在表格最后一頁醫生結論及簽名處加蓋醫院公章。
“外國人體格檢查記錄表”所體現的內容包括簽發日期,應清晰明了。“記錄表”的有效期從簽發之日起六個月內有效。
2、體格檢查及體檢報告的簽發必須由當地的公立醫院完成;如在私立醫院或診所完成,體檢報告應先在當地進行公正。
體檢報告內容須通過中國駐外國領(使)館的認證,申請人應向中心工作人員提供使館的認證證明或者認證標簽。
申請驗證證明時,申請人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攜帶大一寸彩色近照3張,護照原件及復印件(個人信息頁、最新簽證頁和最后一次入境蓋章頁)
提示:如無中國駐外國領(使)館的認證證明或認證標簽的,或提交的“體格檢查記錄表”內容有缺項漏項、無原始報告單或報告顯示不清晰項的,咨詢醫師會根據實際情況增加相應的項目以達到驗證所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