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年齡劃分的兒童和青少年免疫接種計劃
2024 年針對 18 歲或以下人群的建議,美國
說明
為起步較晚或落后 1 個月以上的兒童和青少年推薦的補種免疫計劃
4 個月至 6 歲的兒童
疫苗 |
第 1 劑的最低年齡 |
劑量之間的最小間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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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劑至第 2 劑 |
第 2 劑至第 3 劑 |
第 3 劑至第 4 劑 |
第 4 劑至第 5 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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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型肝炎 |
出生 |
4周 |
首次給藥后 8 周和至少 16 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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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狀病毒 |
6周首次給藥的最大年齡為 14 周零 6 天。 |
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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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喉、破傷風和無細胞百日咳 |
6周 |
4周 |
4周 |
6個月 |
6個月 |
乙型流感嗜血桿菌 |
6周 |
如果在 15 個月或以上時接種第一劑,則無需 |
如果先前的劑量是在 15 個月大或4 周 |
8 周(作為最終劑量) 此劑量僅適用于 12 至 59 個月的兒童,他們在 1 之前接種了 3 劑圣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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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炎球菌偶聯物 |
6周 |
如果第一劑是在 24 個月或以上 |
如果前一劑是在 24 個月或以上 |
8 周(作為最終劑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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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活脊髓灰質炎病毒 |
6周 |
4周 |
如果當前年齡為 <4 歲 |
6 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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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疹、流行性腮腺炎、風疹 |
12個月 |
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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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痘 |
12個月 |
3個月 |
| | |
甲型肝炎 |
12個月 |
6個月 |
| | |
腦膜炎球菌 ACWY |
2個月MenACWY-CRM 2 年 MenACWY-TT |
8周 |
查看注釋 |
查看注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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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至 18 歲的兒童和青少年
疫苗 |
第 1 劑的最低年齡 |
劑量之間的最小間隔 |
||
---|---|---|---|---|
第 1 劑至第 2 劑 |
第 2 劑至第 3 劑 |
第 3 劑至第 4 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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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膜炎球菌 ACWY |
不適用 (N/A) |
8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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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傷風,白喉;破傷風、白喉和無細胞百日咳 |
7年 |
4周 |
如果在 1 之前給藥第一劑 DTaP/DT,則為4 周 |
如果在 1 之前施用第一劑 DTaP/DT,則為6 個月 |
人乳頭瘤病毒 |
9年 |
建議常規給藥間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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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型肝炎 |
不適用 |
6個月 |
| |
乙型肝炎 |
不適用 |
4周 |
首次給藥后 8 周和至少 16 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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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活脊髓灰質炎病毒 |
不適用 |
4周 |
6 個月 |
如果所有先前的劑量都是在 <4 歲時接種的,或者如果第三劑是在第二劑后<6 個月接種的,則需要接種第四劑 IPV。 |
麻疹、流行性腮腺炎、風疹 |
不適用 |
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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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痘 |
不適用 |
如果小于 13 歲,則為3 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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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革熱 |
9年 |
6個月 |
6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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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醫學適應癥劃分的兒童和青少年免疫接種計劃
說明
- 有關HIV實驗室參數和活疫苗使用的更多信息,請參閱免疫接種的一般最佳實踐指南
- 嚴重聯合免疫缺陷
- LAIV4 禁用于 2-4 歲在過去 12 個月內患有哮喘或喘息的兒童
兒童免疫接種時間表說明
如果免疫接種史不完整或未知,應接種推薦的疫苗。不要重新開始或增加疫苗系列的劑量,以延長劑量之間的間隔。如果疫苗未在推薦年齡接種,則在隨后的就診時接種。
- 為了計算劑量之間的間隔,4 周 = 28 天。≥4 個月的間隔由日歷月決定。
- 在數字范圍內(例如,12-18),短劃線 (–) 應讀作“通過”。
- 在最低年齡或間隔前≤4 天接種的疫苗劑量被視為有效。比最低年齡或最短間隔早≥5天接種的任何疫苗劑量不應被視為有效,應根據年齡重復接種。重復劑量應在無效劑量之后間隔建議的最小間隔。
COVID-19 疫苗接種
(最低年齡:6 個月 [Moderna 和 Pfizer-BioNTech COVID-19 疫苗],12 歲 [Novavax COVID-19 疫苗])
常規疫苗接種
年齡 6 個月至 4 歲
- 未接種疫苗:
- 0、4-8 周時更新(2023-2024 年配方)Moderna 的 2 劑系列
- 0、3-8、11-16 周的 3 劑更新(2023-2024 配方)輝瑞-BioNTech 系列
- 之前接種過1劑任何Moderna疫苗*:最近一劑后 4-8 周接種 1 劑更新的(2023-2024 年配方)Moderna。
- 之前接種過2劑或更多劑任何Moderna疫苗*:在最近一劑后至少 8 周接種 1 劑更新的(2023-2024 年配方)Moderna。
- 之前接種過1劑任何輝瑞-BioNTech疫苗*:在 0、8 周時接種 2 劑更新(2023-2024 年配方)輝瑞-BioNTech 系列(之前的輝瑞-BioNTech 和第 1 劑之間的最短間隔:3-8 周)。
- 之前接種過 2 劑或更多劑任何輝瑞-BioNTech疫苗*:在最近一劑后至少 8 周接種 1 劑更新(2023-2024 年配方)輝瑞-BioNTech。
5-11歲
- 未接種疫苗:1 劑更新(2023-2024 年配方)Moderna 或 Pfizer-BioNTech 疫苗。
- 之前接種過1劑或多劑Moderna或Pfizer-BioNTech疫苗*:在最近一劑后至少 8 周接種 1 劑更新(2023-2024 年配方)Moderna 或 Pfizer-BioNTech。
12-18歲
- 未接種疫苗:
- 1 劑更新(2023-2024 年配方)Moderna 或輝瑞-BioNTech 疫苗
- 2劑更新(2023-2024 年配方)諾瓦瓦克斯系列在 0、3-8 周時
- 之前接種過任何 COVID-19 疫苗*:在最近一劑后至少 8 周接種 1 劑任何更新的(2023-2024 年配方)COVID-19 疫苗。
*注意:先前接種疫苗的定義是在更新的 2023-2024 年配方之前接種過任何原始單價或二價 COVID-19 疫苗(楊森、莫德納、諾瓦瓦克斯、輝瑞-BioNTech)。
當有不止一種推薦的適齡疫苗可用時,沒有優先推薦使用一種COVID-19疫苗而不是另一種疫苗。
為每劑疫苗接種適合年齡的COVID-19疫苗產品。
特殊情況
中度或重度免疫功能低下者**
年齡 6 個月至 4 歲
- 未接種疫苗:
- 0、4、8 周時更新(2023-2024 年配方)Moderna 的 3 劑系列
- 0、3、11 周時更新(2023-2024 年配方)輝瑞-BioNTech 的 3 劑系列。
- 之前接種過 1 劑任何 Moderna:2 劑更新(2023-2024 年配方)Moderna 系列,接種 0、4 周(之前的 Moderna 和第 1 劑之間的最短間隔:4 周)。
- 之前接種過 2 劑任何 Moderna 疫苗*:在最近一劑后至少 4 周接種 1 劑更新的(2023-2024 年配方)Moderna。
- 之前接種過3劑或更多劑任何Moderna疫苗*:在最近一劑后至少 8 周接種 1 劑更新的(2023-2024 年配方)Moderna。
- 之前接種過1劑任何輝瑞-BioNTech疫苗*:在 0、8 周時接種 2 劑更新(2023-2024 年配方)輝瑞-BioNTech 系列疫苗(之前的輝瑞-BioNTech 和第 1 劑之間的最短間隔:3 周)。
- 之前接種過 2 劑或更多劑任何輝瑞-BioNTech疫苗*:在最近一劑后至少 8 周接種 1 劑更新(2023-2024 年配方)輝瑞-BioNTech。
5-11歲
- 未接種疫苗:
- 0、4、8 周時更新(2023-2024 年配方)Moderna 的 3 劑系列
- 3 劑系列更新(2023-2024 配方)輝瑞-BioNTech 在 0、3、7 周。
- 之前接種過 1 劑任何 Moderna:2 劑更新(2023-2024 年配方)Moderna 系列,接種 0、4 周(之前的 Moderna 和第 1 劑之間的最短間隔:4 周)。
- 之前接種過2劑任何Moderna疫苗*:在最近一劑后至少 4 周接種 1 劑更新的(2023-2024 年配方)Moderna。
- 之前接種過1劑任何輝瑞-BioNTech疫苗*:2 劑更新(2023-2024 年配方)輝瑞-BioNTech 系列在 0、4 周時接種(之前的輝瑞-BioNTech 和第 1 劑之間的最短間隔:3 周)
- 之前接種過2劑任何輝瑞-BioNTech疫苗*:在最近一劑疫苗后至少 4 周接種 1 劑 2023-2024 輝瑞-BioNTech。
- 之前接種過3劑或更多劑任何 Moderna或Pfizer-BioNTech疫苗*:在最近一劑后至少 8 周接種 1 劑更新(2023-2024 年配方)Moderna 或 Pfizer-BioNTech。
12-18歲
- 未接種疫苗:
- 0、4、8 周時更新(2023-2024 年配方)Moderna 的 3 劑系列
- 0、3、7 周時更新(2023-2024 年配方)輝瑞-BioNTech 的 3 劑系列
- 2劑系列更新(2023-2024 年配方)Novavax 在 0、3 周時
- 之前接種過 1 劑任何 Moderna*:2 劑更新(2023-2024 年配方)Moderna 系列,接種 0、4 周(之前的 Moderna 劑量和劑量 1 之間的最短間隔:4 周)。
- 之前接種過 2 劑任何 Moderna 疫苗*:在最近一劑后至少 4 周接種 1 劑更新的(2023-2024 年配方)Moderna。
- 之前接種過1劑任何輝瑞-BioNTech疫苗*:在 0、4 周時接種 2 劑更新(2023-2024 年配方)輝瑞-BioNTech 系列疫苗(之前的輝瑞-BioNTech 劑量和第 1 劑之間的最小間隔:3 周)。
- 之前接種過2劑任何輝瑞-BioNTech疫苗*:在最近一劑后至少 4 周接種 1 劑更新(2023-2024 年配方)輝瑞-BioNTech。
- 之前接種過3劑或更多劑任何 Moderna或Pfizer-BioNTech疫苗*:在最近一劑后至少 8 周接種 1 劑任何更新的(2023-2024 年配方)COVID-19 疫苗。
- 之前接種過 1 劑或多劑楊森或諾瓦瓦克斯疫苗*,或接種或不接種任何原始單價或二價 COVID-19 疫苗:在最近一劑后至少 8 周接種 1 劑任何更新的(2023-2024 年配方)COVID-19 疫苗。
當有不止一種推薦的適齡疫苗可用時,沒有優先推薦使用一種COVID-19疫苗而不是另一種疫苗。
*注意:先前接種疫苗的定義是在更新的 2023-2024 年配方之前接種過任何原始單價或二價 COVID-19 疫苗(楊森、莫德納、諾瓦瓦克斯、輝瑞-BioNTech)。
**注意:中度或重度免疫功能低下的人可以選擇在最后一次推薦的更新(2023-2024 年配方)COVID-19 疫苗劑量后至少 2 個月再接種一劑更新的(2023-2024 年配方)COVID-19 疫苗。根據醫療保健提供者的臨床判斷以及個人偏好和情況,可以進一步額外更新(2023-2024 年公式)接種 COVID-19 疫苗劑量。任何進一步的額外劑量應在上次更新(2023-2024 年公式)COVID-19 疫苗劑量后至少 2 個月接種。6 個月至 4 歲的中度或重度免疫功能低下兒童如果接種額外劑量,應接種同源更新(2023-2024 年配方)mRNA 疫苗劑量。
登革熱疫苗接種
(最低年齡:9歲)
常規疫苗接種
- 年齡 9-16 歲居住在登革熱流行地區,并且有實驗室確認以前感染過登革熱
- 在 0、6 和 12 個月時進行 3 劑系列接種
- 流行地區包括波多黎各、美屬薩摩亞、美屬維爾京群島、密克羅尼西亞聯邦、馬紹爾群島共和國和帕勞共和國。
- 登革熱疫苗不應用于前往登革熱流行地區或訪問登革熱流行地區的兒童。
白喉、破傷風和百日咳 (DTaP) 疫苗接種
(最低年齡:6 周 [Kinrix® 或 Quadracel® 為 4 歲])
常規疫苗接種
- 5 劑系列(2、4 和 6 個月大時接種 3 劑初級系列,然后在 15-18 個月和 4-6 歲時接種加強劑
- 前瞻 性:如果自第 3 劑以來至少過去了 6 個月,則最早可在 12 個月大時接種第 4 劑。
- 回顧:如果自第 3 劑以來至少過去了 4 個月,則早在 12 個月大時無意中接種的第 4 劑可以計算在內。
補種疫苗
- 如果第 4 劑是在 4 歲或以上且第 3 劑后至少 6 個月給藥的,則不需要第 5 劑。
特殊情況
- 未滿 7 歲且有 3 劑或更多劑含破傷風類毒素疫苗史的兒童的傷口處理:對于除清潔傷口和輕微傷口外的所有傷口,如果自上次接種含破傷風類毒素疫苗以來超過 5 年,則給予 DTaP。
乙型流感嗜血桿菌疫苗接種
(最低年齡:6周)
常規疫苗接種
- ActHIB、Hiberix、Pentacel 或 Vaxelis:®®®®4 劑系列(2、4 和 6 個月大時接種 3 劑初級系列,然后在 12-15 個月大時接種加強劑*)
- *不建議將 Vaxelis 用作加強劑量。加強劑量應使用另一種含 Hib 的疫苗。®
- PedvaxHIB:®3 劑系列(2 個月和 4 個月大時接種 2 劑初級系列,然后在 12-15 個月大時接種加強劑)
補種疫苗
- 第 1 劑在7-11 月齡時接種:至少 4 周后接種第 2 劑,在第 2 劑后 12-15 個月或第 8 周(以較晚者為準)接種第 3 劑(最終劑量)。
- 12-14 個月齡時接種第 1 劑:第 1 劑后至少 8 周接種第 2 劑(最后一劑)。
- 12 個月齡前接種 1 劑,15 月齡前接種 2 劑:在第 2 劑后至少 8 周給予第 3 劑(最終劑量)。
- 12 個月大前接種 2 劑 PedvaxHIB:®在 12-59 個月大時和第 2 劑后至少 8 周接種第 3 劑(最后一劑)。
- 在 15 個月或以上時接種 1 劑:無需進一步給藥
- 15-59 個月大時未接種疫苗:服用 1 劑。
- 以前未接種疫苗的 60 個月或以上且不被視為高風險的兒童:不需要補種疫苗
特殊情況
- 化療或放療:
年齡 12-59 個月
- 未接種疫苗或僅在 12 個月齡前接種 1 劑:2 劑,間隔 8 周
- 12 個月齡前接種 2 劑或更多劑:上一次接種后至少 8 周接種 1 劑
在開始治療后14天內或治療期間給藥的劑量應在治療完成后至少3個月重復。
- 造血干細胞移植(HSCT):
- 無論 Hib 疫苗接種史如何,在成功移植后 6 至 12 個月開始間隔 4 周的 3 劑系列
- 解剖性或功能性無脾(包括鐮狀細胞病):
年齡 12-59 個月
- 未接種疫苗或僅在 12 個月齡前接種 1 劑:2 劑,間隔 8 周
- 12 個月齡前接種 2 劑或更多劑:上一次接種后至少 8 周接種 1 劑
未接種疫苗*的 5 歲或以上人士
- 1劑
- 擇期脾切除術:
未接種疫苗*的 15 個月或以上人士
- 1 劑(最好在手術前至少 14 天)
- HIV感染:
年齡 12-59 個月
- 未接種疫苗或僅在 12 個月齡前接種 1 劑:2 劑,間隔 8 周
- 12 個月齡前接種 2 劑或更多劑:上一次接種后至少 8 周接種 1 劑
未接種疫苗*的 5-18 歲人士
- 1劑
- 免疫球蛋白缺乏癥、早期成分補體缺乏癥:
年齡 12-59 個月
- 未接種疫苗或僅在 12 個月齡前接種 1 劑:2 劑,間隔 8 周
- 12 個月齡前接種 2 劑或更多劑:上一次接種后至少 8 周接種 1 劑
*未接種疫苗= 少于常規系列(至 14 個月大)或未接種(15 個月或以上)
接種甲型肝炎疫苗
(最低年齡:常規接種12個月)
常規疫苗接種
- 12-23 個月大時接種 2 劑系列疫苗(最短間隔:6 個月)
補種疫苗
- 18 歲以下未接種疫苗的人應完成 2 劑系列接種(最短間隔:6 個月)。
- 之前在 12 個月或以上接種過 1 劑疫苗的人應在第 1 劑后至少 6 個月接種第 2 劑。
- 18 歲或以上的青少年可以接種 HepA 和 HepB 聯合疫苗,雙峰®,作為 3 劑系列(0、1 和 6 個月)或 4 劑系列(0、7 和 21-30 天 3 劑,然后在 12 個月時加強劑量)。
國際旅行
- 前往甲型肝炎或中度地方性肝
炎國家旅行或工作的人)- 6-11個月的嬰兒:出發前接種1劑;在 12-23 個月大之間用 2 劑(間隔至少 6 個月)重新接種。
- 未接種疫苗的 12 個月或以上:一旦考慮旅行,請立即接種第 1 劑。
乙型肝炎疫苗接種
(最低年齡:出生)
常規疫苗接種
- 0、1-2、6-18 月齡時接種 3 劑系列疫苗(6 周齡前接種劑量為單價 HepB 疫苗)
- 出生體重≥2,000 克:如果身體狀況穩定,出生后 24 小時內服用 1 劑
- 出生體重<2,000 克:在實際年齡 1 個月或出院時服用 1 劑(以較早者為準,即使體重仍為 <2,000 克)。
- 未接受出生劑量的嬰兒應盡快開始該系列治療。
- 當在出生劑量后使用含有 HepB 的聯合疫苗時,允許接種 4 劑。
- 最小間隔:當施用4劑時,在這些計算中用“劑量4”代替“劑量3”
- 最終(第 3 劑或第 4 劑):6-18 個月大(最低年齡 24 周)
- 母親是HBsAg陽性
- 出生劑量(僅限單價 HepB 疫苗):無論出生體重如何,在
出生后 12 小時內接種HepB 疫苗和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 (HBIG)(在單獨的肢體中)。 - 出生體重<2000克:從1個月大開始再接種3劑乙肝疫苗(共4劑)
- 最終(第 3 劑或第 4 劑):在 6 個月大時給藥(最低年齡 24 周)
- 在 9-12 個月大時檢測 HBsAg 和抗 HB。如果 HepB 系列治療延遲,則在最終給藥后 1-2 個月進行檢測。不要在 9 個月大之前進行測試。
- 出生劑量(僅限單價 HepB 疫苗):無論出生體重如何,在
- 母親是HBsAg-未知
如果存在其他提示母體乙型肝炎感染的證據(例如,存在 HBV DNA、HBeAg 陽性或已知母親患有慢性乙型肝炎感染),則將嬰兒視為母親 HBsAg 陽性
- 出生劑量(僅限單價乙肝疫苗):
- 出生體重≥2,000 克:在出生后 12 小時內接種乙肝疫苗。盡快確定母親的 HBsAg 狀態。如果確定母親是HBsAg陽性,應盡快給予HBIG(在單獨的肢體中),但不遲于7天大。
- 出生體重<2,000 克:在出生后 12 小時內接種HepB 疫苗和HBIG(在單獨的肢體中)。從 1 個月大開始再接種 3 劑乙肝疫苗(共 4 劑)
- 最終(第 3 劑或第 4 劑):在 6 個月大時給藥(最低年齡 24 周)
- 如果確定母親為 HBsAg 陽性或狀態仍然未知,則在 9-12 個月大時檢測 HBsAg 和抗 HB。如果 HepB 系列治療延遲,則在最終給藥后 1-2 個月進行檢測。不要在 9 個月大之前進行測試。
- 出生劑量(僅限單價乙肝疫苗):
補種疫苗
- 未接種疫苗的人應在 0、1-2、6 個月時完成 3 劑系列接種。有關最小間隔,請參見表 2
- 11-15 歲的青少年可以使用替代的 2 劑方案,兩次給藥之間至少間隔 4 個月(成人制劑Recombivax HB系列®僅)。
- 18 歲的青少年可能會獲得:
- Heplisav-B:2 劑系列,至少間隔 4 周®
- PreHevbrio:0、1 和 6 個月時的 3 劑系列®
- HepA 和 HepB 聯合疫苗,Twinrix:3 劑系列(0、1 和 6 個月)或 4 劑系列(0、7 和 21-30 天 3 劑,然后在 12 個月時加強劑量)。®
特殊情況
- 對于在嬰兒、兒童、青少年或成人時期接種過疫苗的免疫狀態正常的人,通常不建議重新接種疫苗。
- 對于某些人群,建議進行疫苗接種后血清學檢測和再接種(如果抗 HBs<10mlU/mL),包括:
- HBsAg陽性母親所生的嬰兒
- 透析前或維持性透析者
- 其他免疫功能低下的人
注意:由于缺乏孕婦的安全數據,不建議在懷孕期間使用 Heplisav-B 和 PreHevbrio。
人瘤病毒疫苗接種
(最低年齡:9歲)
常規和補種疫苗接種
- 常規建議在11-12 歲時接種 HPV 疫苗(可在 9 歲時開始接種),如果未充分接種疫苗,建議所有 18 歲以下的人接種補種 HPV 疫苗
- 2 劑或 3 劑系列,具體取決于初次接種疫苗的年齡:
- 初次接種疫苗時年齡 9 -14 歲:0、6-12 個月時接種 2 劑系列疫苗(最短間隔:5 個月;如果過早給藥,則重復給藥)
- 初次接種疫苗時年滿 15 歲:0、1-2 個月、6 個月時接種 3 劑系列(最短間隔:第 1 劑至第 2 劑:4 周/第 2 劑至第 3 劑:12 周/第 1 劑至第 3 劑:5 個月;如果過早給藥,則重復給藥)
- 當使用推薦的給藥間隔完成任何價位的任何 HPV 疫苗系列時,不建議額外劑量。
特殊情況
- 免疫功能低下的情況,包括 HIV 感染:3 劑系列接種,即使是在 9 至 14 歲時開始接種疫苗的人。
- 性虐待或性侵犯史:從 9 歲開始。
- 懷孕:接種疫苗前不需要妊娠試驗;不建議在懷孕后接種HPV疫苗;如果在懷孕期間接種疫苗,則無需干預
接種流感疫苗
(最低年齡:6個月[IIV]、2歲[LAIV4]、18歲[重組流感疫苗,RIV4])
常規疫苗接種
- 每年使用任何適合年齡和健康狀況的流感疫苗:
- 年齡在6個月至 8歲之間,在 2023 年 7 月 1日之前接種少于2 劑流感疫苗,或流感疫苗接種史不明:接種 2 劑,間隔至少 4 周。即使孩子在接受第 1 劑和第 2 劑之間年滿 9 歲,也應接種第 2 劑。
- 6 個月至 8 歲且在 2023 年 7 月 1 日之前接種過至少2 劑流感疫苗:1 劑
- 9歲或以上:1劑
- 對于 2024-25 賽季,請參閱 2024-25 ACIP 流感疫苗建議。
注意:對雞蛋過敏的人可以接種任何適合年齡和健康狀況的流感疫苗(以雞蛋為基礎和非以雞蛋為基礎)。
特殊情況
- 需要受保護環境的嚴重免疫抑制者的密切接觸者(例如家庭接觸者):不應接受 如果給予LAIV4,則應在接種疫苗后7天內避免與此類免疫抑制者接觸。
注意:對雞蛋過敏的人可以接種任何適合年齡和健康狀況的流感疫苗(以雞蛋為基礎和非以雞蛋為基礎)。
麻疹、流行性腮腺炎和風疹疫苗接種
(最低年齡:常規疫苗接種 12 個月)
常規疫苗接種
- 12-15 個月齡、4-6 歲時接種 2 劑系列疫苗
- MMR 或 MMRV 可施用*
注意:對于 12-47 個月兒童的第 1 劑,建議分別接種 MMR 和水痘疫苗。如果父母或看護人表示偏好,可以使用 MMRV。*
*注意:如果使用 MMRV,MMRV 劑量之間的最短間隔為 3 個月
補種疫苗
- 未接種疫苗的兒童和青少年:至少間隔 4 周的 2 劑系列*
- 使用 MMRV 的最高年齡為 12 歲。*
*注意:如果使用 MMRV,MMRV 劑量之間的最短間隔為 3 個月
特殊情況
- 國際旅行
- 6-11個月的嬰兒:出發前接種1劑;在 12-15 月齡時(高危地區兒童為 12 個月)進行 2 劑系列接種,并在 4 周后最早接種 2 劑。*
- 12 個月或以上未接種疫苗的兒童:出發前至少間隔 4 周接種 2 劑系列疫苗*
*注意:如果使用 MMRV,MMRV 劑量之間的最短間隔為 3 個月
腦膜炎球菌血清群 A、C、W、Y 疫苗接種
(最低年齡:2 個月 [MenACWY-CRM、Menveo]、2 歲 [MenACWY-TT、MenQuadfi])、10 年 [MenACWY-TT/MenB-FHbp、Penbraya])
常規疫苗接種
- 11-12 歲時接種 2 劑系列疫苗;16 歲
補種疫苗
- 13-15 歲:現在接種 1 劑,16-18 歲接種加強針(最短間隔:8 周)
- 16-18歲:1劑
特殊情況
解剖學或功能性無脾(包括鐮狀細胞病)、HIV 感染、持續補體成分缺乏、補體抑制劑(例如依庫珠單抗、ravulizumab)使用:
- 門維奧®*
- 2 月齡時接種 1 劑:4 劑系列接種(4 個月、6 個月和 12 月齡時額外接種 3 劑)
- 3-6 月齡時接種第 1 劑:3 劑或 4 劑系列(第 2 劑 [和第 3 劑,如果適用]在上一劑后至少 8 周接種,直到 7 個月或以上時接種一劑,然后在至少 12 周后和 12 個月齡后再接種一劑)
- 7-23 月齡時接種第 1 劑:2 劑系列接種(第 1 劑后至少 12 周和 12 月齡后接種第 2 劑)
- 在 24 個月或以上時接種 1 劑:2 劑系列接種,間隔至少 8 周
- 門奎德菲®
- 在 24 個月或以上時接種 1 劑:2 劑系列接種,間隔至少 8 周
前往高流行性或流行性腦膜炎球菌病國家,包括非洲腦膜炎帶或朝覲
期間的國家:
- 24 個月以下的兒童:
- Menveo(2-23 個月大)®*
- 2 月齡時接種 1 劑:4 劑系列接種(4 個月、6 個月和 12 月齡時額外接種 3 劑)
- 3-6 月齡時接種第 1 劑:3 劑或 4 劑系列(第 2 劑 [和第 3 劑,如果適用]在上一劑后至少 8 周接種,直到 7 個月或以上時接種一劑,然后在至少 12 周后和 12 個月齡后再接種一劑)
- 7-23 月齡時接種第 1 劑:2 劑系列接種(第 1 劑后至少 12 周和 12 月齡后接種第 2 劑)
- Menveo(2-23 個月大)®*
- 2 歲或以上兒童:1 劑 Menveoor MenQuadfi®*®
住在住宅的一年級大學生(如果之前在 16 歲或以上之前沒有接種疫苗)或新兵:
- 1 劑Menveo或MenQuadfi®*®
在 10 歲之前接受 MenACWY 的兒童的青少年疫苗接種:
- 因腦膜炎球菌病風險持續增加而建議接種加強針的兒童(例如補體成分缺乏癥、HIV 或無脾病的兒童):對于高危人群,請遵循加強針接種計劃。
- 不建議接種加強針的兒童(例如,因前往腦膜炎球菌病流行國家/地區旅行而接受單劑治療的健康兒童):根據推薦的青少年方案給予 MenACWY,在 11-12 歲時接種第 1 劑,在 16 歲時接種第 2 劑。
* Menveo 有兩種配方:凍干和液體。液體制劑不應在 10 歲之前使用。
10 歲或以上的兒童可以接受單劑 Penbraya™ 作為單獨接種 MenACWY 和 MenB 的替代方法,前提是兩種疫苗將在同一門診日接種(更多信息參見下文 “腦膜炎球菌血清群 B 疫苗接種”部分)。
腦膜炎球菌血清群 B 疫苗接種
(最低年齡:10 歲 [MenB-4C,Bexsero;MenB-FHbp,杜門巴;MenACWY-TT/MenB-FHbp,彭布拉亞®®™])
共享臨床決策
- 16-23 歲(首選年齡 16-18 歲)非高危青少年,基于共同臨床決策:
- 貝克塞羅:®2 劑系列,間隔至少 1 個月
- 杜門巴:®間隔至少 6 個月的 2 劑系列(如果第 2 劑早于 6 個月給藥,則給予 3 劑RD路劑量 2 后至少 4 個月)
特殊情況
解剖學或功能性無脾(包括鐮狀細胞病)、持續性補體成分缺乏、補體抑制劑(例如依庫珠單抗、ravulizumab)使用:
- 貝克塞羅:®2 劑系列,間隔至少 1 個月
- 杜門巴:®0、1-2、6 個月的 3 劑系列(如果第 2 劑在第 1 劑后至少 6 個月給藥,則不需要第 3 劑;如果第 3 劑早于第 2 劑后 4 個月給藥,則為 4第劑量應在第 3 劑后至少 4 個月給藥)
注意:Bexsero®和杜門巴®不可互換;一個系列中的所有劑量都應使用相同的產品。
10 歲或以上的兒童可以接種一劑 Penbraya™ 作為單獨接種 MenACWY 和 MenB 的替代方法,前提是這兩種疫苗將在同一門診日接種。對于沒有增加風險的適齡兒童,如果 Penbraya™用于第 1 劑 MenB,MenB-FHbp (Trumenba) 應用于第 2 劑 MenB。對于腦膜炎球菌病風險增加的適齡兒童,Penbraya™可用于額外的 MenACWY 和 MenB 劑量(包括加強劑量),如果兩者將在同一門診日給藥,并且自最近一次 Penbraya 以來至少已經過去了 6 個月™劑量。
接種猴痘疫苗
(最低年齡:18歲[Jynneos®])
特殊情況
- 年齡 18 歲且有猴痘感染風險:接種 2 劑系列疫苗,間隔 28 天。
- 猴痘感染的危險因素包括:
- 男同性戀、雙性戀和其他男男性行為者、跨性別者或非二元性別者在過去 6 個月內有:
- 至少 1 種性傳播疾病的新診斷
- 超過1個性伴侶
- 在商業性場所發生性行為
- 在發生猴痘傳播的地理區域內與大型公共活動相關的性行為
- 與上述人員有性伴侶的人
- 預計會遇到上述任何情況的人
- 男同性戀、雙性戀和其他男男性行為者、跨性別者或非二元性別者在過去 6 個月內有:
- 猴痘感染的危險因素包括:
- 懷孕:由于缺乏懷孕期間的安全性數據,目前沒有ACIP建議在懷孕期間使用Jynneos。具有上述任何危險因素的孕婦可以接受 Jynneos。
肺炎球菌疫苗接種
(最低年齡:6周[PCV15]、[PCV 20];2歲[PPSV23])
常規接種PCV
- 2、4、6、12-15 個月的 4 劑系列
PCV補種
- 2-4 歲健康兒童,患有任何不完整*
PCV 系列:1 劑 PCV
注意:當有 PCV 指征時,可以使用 PCV15 或 PCV20。對于沒有風險條件的兒童,如果他們已經接種了 4 劑 PCV13 或 PCV15 或其他適合年齡的完整 PCV 系列,則不建議接種 PCV20。
特殊情況
腦脊液滲漏的兒童和青少年;慢性心臟病;慢性腎病(不包括維持性透析和腎病綜合征);慢性肝病;慢性肺病(包括中度持續性或重度持續性哮喘);人工耳蝸;或糖尿病:
2-5歲
- 任何不完整* PCV 系列:
- 3 劑 PCV:1 劑 PCV(最近一次 PCV 劑量后至少 8 周)
- 少于 3 劑 PCV:2 劑 PCV(最近一次給藥后至少 8 周,間隔至少 8 周給藥)
- 已完成推薦的PCV系列,但尚未收到PPSV23
- 之前接受過至少 1 劑 PCV20:不需要進一步的 PCV 或 PPSV23 劑量
- 以前未接種過 PCV20:在最近一次 PCV 劑量后至少 8 周接種 1 劑 PCV20 或 1 劑 PPSV23。
6-18歲
- 以前未接受過任何劑量的 PCV13、PCV15 或 PCV20:接種 1 劑 PCV15 或 PCV20。如果使用 PCV15 并且之前沒有接受過 PPSV23,請在 PCV15 劑量后至少 8 周接種 1 劑 PPSV23。
- 在 6 歲之前接受過 PCV,但尚未接受過 PPSV23
- 之前接受過至少 1 劑 PCV20:不需要進一步的 PCV 或 PPSV23 劑量
- 以前未接種過 PCV20:在最近一次 PCV 劑量后至少 8 周接種 1 劑 PCV20 或 1 劑 PPSV23。如果使用 PPSV23,則在 1 PPSV23 劑量后至少 5 年給予 PCV20 或第 2 劑 PPSV23。
- 僅在 6 歲時或之后接受 PCV13:在最近一次 PCV13 劑量后至少 8 周接種 1 劑 PCV20 或 1 劑 PPSV23。
- 在 6 歲或之后接受 1 劑 PCV13 和 1 劑 PPSV23:沒有指示進一步劑量的任何 PCV 或 PPSV23。
接受維持性透析的兒童和青少年,或患有免疫功能低下疾病(如腎病綜合征)的兒童和青少年;先天性或后天性無脾或脾功能障礙;先天性或后天性免疫缺陷;接受免疫抑制藥物或放射治療的疾病和病癥,包括惡性腫瘤、白血病、淋巴瘤、霍奇金病和實體器官移植;HIV感染;或鐮狀細胞病或其他血紅蛋白病:
2-5歲
- 任何不完整* PCV 系列:
- 3 劑 PCV:1 劑 PCV(最近一次 PCV 劑量后至少 8 周)
- 少于 3 劑 PCV:2 劑 PCV(最近一次給藥后至少 8 周,間隔至少 8 周給藥)
- 已完成推薦的PCV系列,但尚未收到PPSV23
- 之前接受過至少 1 劑 PCV20:不需要進一步的 PCV 或 PPSV23 劑量
- 以前未接種過 PCV20:在最近一次 PCV 后至少 8 周接種 1 劑 PCV20 或 1 劑 PPSV23。如果使用 PPSV23,則在第 1 劑 PPSV23 后至少 5 年接種 1 劑 PCV20 或第 2 劑 PPSV23。
6-18歲
- 以前未接種過任何劑量的 PCV13、PCV15 或 PCV20:接種 1 劑 PCV15 或 1 劑 PCV20。如果使用 PCV15 并且之前沒有接受過 PPSV23,請在 PCV15 劑量后至少 8 周接種 1 劑 PPSV23。
- 在 6 歲之前接受過 PCV,但尚未接受過 PPSV23
- 之前接受過至少 1 劑 PCV20:沒有額外劑量的 PCV 或 PPSV23
- 以前未接種過 PCV20:在最近一次 PCV 劑量后至少 8 周接種 1 劑 PCV20 或 1 劑 PPSV23。如果使用 PPSV23,則在 1 PPSV23 劑量后至少 5 年給予 PCV20 或第 2 劑 PPSV23。
- 僅在 6 歲時或之后接受 PCV13:在最近一次 PCV13 劑量后至少 8 周接種 1 劑 PCV20 或 1 劑 PPSV23。如果使用 PPSV23,則在第 1 劑 PPSV23 后至少 5 年接種 1 劑 PCV20 或第 2 劑 PPSV23。
- 在 6 歲或之后接受 1 劑 PCV13 和 1 劑 PPSV23:在最近一次 PCV13 劑量后至少 8 周和第 1 劑 PPSV23 后至少 5 年接種 1 劑 PCV20 或 1 劑 PPSV23。
*不完整系列= 未接受推薦系列或適合年齡的補種系列中的所有劑量。
**當同時出現 PCV15 和 PPSV23 時,首先給予所有劑量的 PCV15。PCV15 和 PPSV23 不應在同一次就診期間給藥。
脊髓灰質炎病毒疫苗接種
(最低年齡:6周)
常規疫苗接種
- 2、4、6-18 個月、4-6 歲時的 4 劑系列;在 4 歲或之后以及上一次給藥后至少 6 個月接種最后一劑。
- 當使用含有滅活脊灰病毒的復方疫苗時,可以在 4 歲之前接種 4 劑或更多劑滅活脊灰病毒。但是,仍建議在 4 歲或之后以及上一次給藥后至少 6 個月接種一劑。
補種疫苗
- 在出生后的前 6 個月內,僅對前往脊髓灰質炎流行地區或疫情暴發期間使用最小年齡和間隔。
- 已知或疑似未接種疫苗或未完全接種疫苗的 18 歲青少年:接種剩余劑量(1、2 或 3 劑 IPV)以完成 3 劑初級系列。 除非有具體理由相信他們沒有接種疫苗,否則大多數在美國出生和長大的 18 歲或以上的人可以認為他們小時候接種過脊髓灰質炎疫苗。
含有口服脊髓灰質炎病毒疫苗(OPV)的系列疫苗,混合型口服脊髓灰質炎病毒-滅活脊髓灰質炎疫苗或純口服脊髓灰質炎疫苗系列:
- 完成該系列所需的總劑量與美國 IPV 計劃推薦的劑量相同。
- 只有三價口服脊髓灰質炎疫苗(tOPV)才計入美國的疫苗接種要求。
- 2016 年 4 月 1 日之前接種的 OPV 劑量應計算在內(除非特別注明在活動期間接種)。
- 2016年4月1日或之后接種的口服脊髓灰質炎疫苗劑量不應計算在內。
特殊情況
- 18 歲暴露于脊髓灰質炎病毒風險增加且已完成初級系列接種*的青少年:可終生接種一次 IPV 加強針
*注意:完整的初級系列包括至少 3 劑 IPV 或三價口服脊髓灰質炎病毒疫苗 (tOPV) 的任意組合。
呼吸道合胞病毒免疫
(最低年齡:出生 [Nirsevimab、RSV-mAb (Beyfortus™)
常規疫苗接種
- 10 月至 3 月在美國大陸大部分地區出生的嬰兒*
- 母親未接種 RSV 疫苗或母親的 RSV 疫苗接種狀態未知:出生后 1 周內在醫院或門診接種 1 劑 nirsevimab
- 母親在分娩前不到 14 天接種了 RSV 疫苗:出生后 1 周內在醫院或門診接種 1 劑 nirsevimab
- 母親在分娩前至少14天接種了 RSV疫苗:不需要 nirsevimab,但在極少數情況下可由醫療保健提供者自行決定
- 4 月至 9 月在美國大陸大部分地區出生的嬰兒*
- 母親未接種 RSV 疫苗或母親的 RSV 疫苗接種狀態未知:在 RSV 季節開始前不久接種 1 劑 nirsevimab*
- 母親在分娩前不到14天接種了 RSV 疫苗:在 RSV 季節開始前不久接種 1 劑 nirsevimab*
- 母親在分娩前至少14天接種了 RSV疫苗:不需要 nirsevimab,但在極少數情況下可由醫療保健提供者自行決定
- 10 月至 3 月出院的分娩住院時間延長**(例如早產兒)的嬰兒應在出院前不久或出院后立即進行免疫接種。
特殊情況
- 年齡在8-19個月之間患有慢性早產兒肺病,需要醫療支持(例如,慢性皮質類固醇治療、利尿劑治療或輔助供氧)在第二個 RSV 季節開始前的 6 個月內的任何時間; 嚴重的免疫功能低下; 囊性纖維化伴長度別體重<第 10 個百分位數或表現嚴重肺部疾病(例如,既往在出生后第一年因肺部加重住院,或胸部影像學異常在穩定時持續存在)**:
- 在第二個 RSV 季節開始前不久服用 1 劑 nirsevimab*
- 8-19 個月大的美洲印第安人或阿拉斯加原住民:
- 在第二個 RSV 季節開始前不久服用 1 劑 nirsevimab*
- 符合年齡條件并正在接受心臟手術和體外循環**:手術后額外服用 1 劑 nirsevimab。
*注意:雖然 RSV 季節的發病時間和持續時間可能有所不同,但在美國大陸的大部分地區,nirsevimab 可能在 10 月至 3 月給藥。RSV 季節性與美國大陸大部分地區不同的司法管轄區(例如,阿拉斯加、熱帶氣候司法管轄區)的提供者應遵循公共衛生當局(例如 CDC、衛生部門)或區域醫療中心關于基于當地 RSV 季節性的給藥時機的指導。雖然最佳給藥時機是在 RSV 季節開始之前,但 nirsevimab 也可以在 RSV 季節期間對符合年齡條件的嬰兒和兒童進行給藥。
**注意:Nirsevimab 可用于有資格接受帕利珠單抗治療的兒童。接受過 nirsevimab 治療的兒童不應在同一 RSV 季節接受帕利珠單抗治療。
呼吸道合胞病毒疫苗接種
(RSV [Abrysvo™])
常規疫苗接種
- 在美國大陸大部分地區,妊娠 32 周 0 天至 36 周和 6 天*:1 劑 RSV 疫苗 (Abrysvo™)。無論既往是否感染過 RSV,都應接種 RSV 疫苗。
- 建議母親接種 RSV 疫苗或嬰兒接種 nirsevimab(RSV 單克隆抗體),以預防嬰兒呼吸道合胞病毒下呼吸道感染。
- 所有其他孕婦:不建議接種 RSV 疫苗。
目前沒有ACIP建議在隨后的妊娠中接種RSV疫苗。沒有數據可以告知以后妊娠是否需要額外劑量。
*注意:RSV 季節性與美國大陸大部分地區不同的司法管轄區(例如,阿拉斯加、熱帶氣候司法管轄區)的提供者應遵循公共衛生當局(例如 CDC、衛生部門)或區域醫療中心關于基于當地 RSV 季節性的給藥時機的指導。
輪狀病毒疫苗接種
(最低年齡:6周)
常規疫苗接種
- 羅塔里克斯:®2 個月和 4 個月大時的 2 劑系列
- RotaTeq:®2、4 和 6 個月大時的 3 劑系列
- 如果該系列中的任何劑量是RotaTeq(羅塔特克酒店)®或未知,默認為 3 劑系列。
補種疫苗
- 不要在 15 周 0 天大時或之后開始該系列。
- 最后一劑的最大年齡為 8 個月零 0 天。
破傷風、白喉和百日咳 (Tdap) 疫苗接種
(最低年齡:常規疫苗接種 11 歲,補種疫苗接種 7 歲)
常規疫苗接種
- 11-12 歲:1 劑 Tdap(青少年加強針)
- 妊娠:每次妊娠期間服用 1 劑 Tdap,最好在妊娠 27-36 周的早期。
注意:無論自上次接種含破傷風和白喉類毒素疫苗以來的時間間隔如何,都可以接種 Tdap。
補種疫苗
- 未接種 Tdap 的 13-18 歲:1 劑 Tdap(青少年加強針)
- 7-18歲未完全接種DTaP*:1 劑 Tdap 作為補種系列的一部分(最好是第一劑);如果需要額外劑量,請使用 Td 或 Tdap。
- 在 7-10 歲時給予 Tdap:
- 接受 Tdap 的7-9 歲患者應在 11-12 歲時接受青少年 Tdap 加強劑量。
- 接受 Tdap 的10 歲兒童在 11-12 歲時不需要青少年 Tdap 加強劑量。
- 在 7 歲或之后無意中服用 DTaP:
- 7-9 歲:DTaP 可計為追趕的一部分。在 11-12 歲時接種青少年 Tdap 加強劑。
- 10-18 歲:將 DTaP 的劑量計為青少年 Tdap 加強劑量。
- 有關其他追趕指南,請參閱表 2。
*完全接種疫苗 = 5 劑有效劑量的 DTaP 或 4 劑有效劑量的 DTaP(如果第 4 劑是在 4 歲或以上時接種的)
特殊情況
- 7 歲或以上且有 3 劑或更多劑含破傷風類毒素疫苗史的人的傷口處理:對于干凈和輕微的傷口,如果自上次接種含破傷風類毒素疫苗以來超過 10 年,則給予 Tdap或 Td;對于所有其他傷口,如果自上次接種含破傷風類毒素疫苗以來超過 5 年,則給予 Tdap 或 Td。Tdap 是 11 歲或以上、以前未接受過 Tdap 或 Tdap 病史不明的人的首選。如果孕婦需要接種含破傷風類毒素的疫苗,請使用 Tdap。
接種水痘疫苗
(最低年齡:12個月)
常規疫苗接種
- 12-15 個月、4-6 歲時接種 2 劑系列疫苗
- 可進行 VAR 或 MMRV*
- 第 2 劑最早可在第 1 劑后 3 個月給藥(至少 4 周后無意中給藥的劑量可被視為有效)
*注意:對于 12-47 個月兒童的第 1 劑,建議分別接種 MMR 和水痘疫苗。如果父母或看護人表示偏好,可以使用 MMRV。
補種疫苗
- 確保 7-18 歲人群沒有免疫證據有 2 劑系列:
- 7-12歲:常規間隔:3 個月(至少 4 周后無意中給藥的劑量可被視為有效)
- 13 歲及以上:常規間隔:4-8 周(最短間隔:4 周)
- 使用 MMRV 的最高年齡為 12 歲。
兒童免疫接種時間表附錄
COVID-19 和流感疫苗
COVID-19 和流感疫苗的兒童時間表附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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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和其他 |
禁忌或不推薦1 |
預防 措施2 |
COVID-19 mRNA 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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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 蛋白亞單位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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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感,基于雞蛋,滅活注射劑 (IIV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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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細胞培養的滅活注射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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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組注射液 (RIV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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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毒活流感 (LAIV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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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存在禁忌癥時,不應接種疫苗。
- 當采取預防措施時,通常應推遲疫苗接種,但如果疫苗保護的益處大于不良反應的風險,則可能需要推遲疫苗接種。
- 疫苗接種提供者應檢查 FDA 批準的處方信息,以獲取最完整和最新的信息,包括禁忌癥、警告和預防措施。其他疫苗
其他疫苗的兒童時間表附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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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和其他 |
禁忌或不推薦1 |
預防 措施2 |
登革熱 (DEN4CY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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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喉、破傷風、百日咳 (DTa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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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型流感嗜血桿菌(Hi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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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型肝炎 (He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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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型肝炎 (Hep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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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型肝炎-乙型肝炎疫苗 (HepA-Hep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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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瘤病毒(HP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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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疹、流行性腮腺炎、風疹 (MM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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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膜炎球菌 ACWY (MenACW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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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膜炎球菌 B (Men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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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膜炎球菌 ABCW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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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痘 [Jynneo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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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炎球菌偶聯物 (PC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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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炎球菌多糖(PPSV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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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活脊髓灰質炎病毒疫苗 (IP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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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SV 單克隆抗體 (RSV-mA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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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道合胞病毒疫苗(RS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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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狀病毒 (R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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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傷風、白喉和無細胞百日咳 (Tda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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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痘 (V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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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存在禁忌癥時,不應接種疫苗。
- 當采取預防措施時,通常應推遲疫苗接種,但如果疫苗保護的益處大于不良反應的風險,則可能需要推遲疫苗接種。
- 疫苗接種提供者應檢查 FDA 批準的處方信息,以獲取最完整和最新的信息,包括禁忌癥、警告和預防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