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防疫

2024-04-08 16:27

入境時如隨身攜帶超過價值10,000美金(或其他等價貨幣)現金或支票,隨身攜帶或托運總重量超過50公斤/人的物品,須向海關申報。出境時須出示入境時填寫的海關申報單。所攜帶現金或支票數額不應超過入境時申報的數額,如超出則必須出具來源證明。如隨身攜帶大額外幣不報關,一旦被查出,除沒收外,還將按哈法律定罪。嚴禁攜帶毒品、武器等物品。攜帶酒精制品不得超過3升,攜帶者需為18歲以上人士。

入境時需書面申報的常見物品有:

一、用于經營和生產活動的物品;

二、醫療設備;

三、麻醉品、精神藥物和其它類似物品(需附有醫生處方等證明);

四、寶石和貴金屬;

五、無線電設備;

六、文物。

旅客自用的移動電話、藥品和珠寶制品無需申報。如無需申報物品,可經綠色通道入關。

海關電話:007-7172-286438(請在工作時段致電:阿斯坦納時間09:00-13:00,15:00-19:00)。

 

責編:小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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