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入籍

2024-04-08 16:29

哈法律不承認雙重國籍,獲得其它國籍者30日內須向哈內務部門或哈駐外機構提交入籍說明報告,否則將被取消哈國籍并受到法律制裁。新生兒出生時,若父母均為哈國籍,則兒童無論出生在何處都具有哈國籍。新生兒出生時,父母中有一方為哈國籍,符合以下條件者,兒童具有哈國籍:兒童出生在哈國;兒童在國外出生,但父母或其中一人在兒童出生時在哈擁有常住地。

移民局電話:007-7172-715131,007-7172-722666(請在工作時段致電:阿斯坦納時間09:00-13:00,15:00-19:00)。

 

責編:小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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