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物品規定
旅客自非歐盟國家入意境或從意前往非歐盟國家需遵循以下規定:
(一)現金:攜帶現金總額低于1萬歐元無需申報,等于或超出1萬歐元必須向海關申報,否則將面臨行政扣押及罰款。該限額也包括同等價值的其他貨幣或容易變現的債券、股票、旅行支票等。
(二)煙草類:從非歐盟國家入境可攜帶下列四項中的一種:香煙 200支(1條);卷煙(每支重量不超過3克)100支;雪茄 50支;煙草 250克。
(三)酒精類:從非歐盟國家入境可攜帶下列四項中的一種:超過22度的蒸餾、酒精飲料或純度超過80%的非變性酒精1升;等于或小于22度酒精飲料2升;非氣泡葡萄酒4升;啤酒16升。
(四)其他物品:其他各類個人使用的物品,總價不能超過300歐元(陸路入境)和430歐元(航空或海路入境)。未成年人攜帶物品最高限額為150歐元。如超出限制數量,應主動向海關申報,超出免稅額的部分應按現行規定繳納關稅。
(五)意大利海關對動植物、藥品、保護物種、文物、武器等入出境亦有規定,請在行前詳細了解。
出境
(一)意對出境商品無任何價值限制,但應遵守目的地國的有關規定。
(二)免稅購物:持簽證入境的歐盟外公民可以在意大利境內購買免稅商品。購買免稅商品需到有免稅標識的商店購買,為保證退稅成功,請提醒商家在辦理免稅單時準確填寫護照信息,一旦信息有誤,抵達機場可能無法辦理退稅。
(三)航班延誤:如系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航班延誤,可根據航空公司相關規定,提出退改簽機票或賠償。如合理訴求得不到解決,請注意收集證據,向行業管理部門投訴或通過法律渠道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