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藥參與傳染病疫情防控地位獲立法保障

2025-09-03 15:36 來源: 新浪財經

轉自:中國中醫藥網

本報訊(記者姚晶堯)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已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8月31日,由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學院、中國政法大學數字社會治理研究院、清華大學附屬北京清華長庚醫院共同主辦的“《傳染病防治法》的修訂與實施論壇暨《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新舊條文對照與適用精解》新書發布會”在北京清華長庚醫院召開,80余名來自高校、疾控機構、醫療機構的專家學者聚焦新法亮點與實踐路徑展開研討。

湖北中醫藥大學衛生健康與中醫藥法治研究中心主任趙敏表示,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用4個條款系統明確中醫藥作用,實現從“原則性表述”到“實操性保障”的跨越。其中,總則中的第十一條增加了“堅持中西醫并重”“加強中西醫結合”“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傳染病防治中的作用”的表述。其意義在于明確了傳染病防控上需堅持中西醫結合,防治方法上體現中西藥并用,彰顯了中醫藥在傳染病防治中的特色優勢。

其余3條則從實踐層面推動中醫藥參與傳染病疫情防控工作落地。趙敏表示,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五十六條明確將中醫藥部門納入傳染病疫情通報機制,解決了以往中醫藥部門難以及時獲取傳染病等信息、無法快速部署工作的痛點。第七十六條明確“國家建立健全重大傳染病疫情醫療救治體系”,提出建立包括中醫醫院在內的綜合醫療救治體系,這保障了中醫醫院所代表的中醫藥醫療體系可以第一時間參與、全程參與傳染病預防控制救治中,有利于中醫藥優勢的發揮。

論壇同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新舊條文對照與適用精解》,由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學院院長助理兼法律學院經濟法與社會法研究所所長劉炫麟主編。該書通過新舊條文對照、適用精解,為實務工作者提供權威指引,其中對中醫藥相關條款的解讀,將助力醫療機構、疾控部門準確把握新法要求,推動中醫藥第一時間介入傳染病防控。

與會專家表示,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對中醫藥相關條款的完善,不僅是我國公共衛生法治建設的重要突破,更將為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公共衛生體系、助力國際衛生健康共同體建設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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