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船員管理新政今年起實施

2016-06-12 15:46 作者:泉州晚報

     自2015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員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開始施行。《新辦法》放寬漁業船員證書申請的年齡限制,從原來的18周歲降低為16周歲,并實行更加嚴格的船員培訓考試辦法和嚴厲的違規懲處措施,有利于進一步提升漁業船員素質,保障漁業安全生產,推動漁業經濟的健康發展。
      《新辦法》規定,漁業船員實行持證上崗制度,進一步明確了船東、船長、船員三者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規定漁業船舶所有人或經營人是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船長是漁業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強化漁業船員職業保障,要求漁船經營者應當依法為船員辦理保險。加大違規行為處罰幅度,如對雇傭未持證的船員上船工作的由原來罰款1000元以下提高到5萬元以下。鼓勵建立漁業船員服務機構,代理申請考試、申領證書、管理船員等服務。加強漁業船員監督管理,各省可借鑒車輛駕駛員管理辦法,實行累計記分制度。
      “針對原有漁業職務船員等級劃分過細、劃分標準不夠科學等問題,《新辦法》不僅調整了漁業職務船員的等級、職級劃分,駕駛、輪機職務船員等級均只分為三等級,使各類崗位層級減少了65%,還降低了部分中小型漁船的職務船員最低配員要求,更適應新形勢下漁業生產以及漁業船員管理的要求。同時,農業部啟用‘中國漁業船員管理系統’,實行全國聯網統一管理。”市海洋與漁業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新辦法》還取消了有限航區和無限航區的劃分,將駕駛人員的分級標準由噸位調整為船舶長度,與有關國際公約要求接軌,有利于遠洋漁業船員進一步國際化。
      近年來,市海洋與漁業局針對漁工文化水平偏低、流動性大、培訓時間與經費受限、持證率不足等問題,出臺補助政策,創新漁業船員專業訓練培訓模式,全力推進船員培訓工作。2010年以來,該局累計投入漁業船員培訓補助資金235萬元,培訓發證13154人,其中高等級職務船員3505人,數量居全省首位。
      “目前全市漁業船員持有各類船員證書35872本,《新辦法》實施后,我市漁船的職務船員最低配員標準每船將減少1至2本職務船員證書,職務船員需求量估計將下降16%,從理論上講,全市現有職務船員數量已能滿足持證需求。”該負責人說,從長遠來看,《新辦法》對證書等級進行重新劃分,將大面積消除“小證開大船”和晉升高級職務周期過長的現象。而漁業船員持證年齡下限放寬,意味著漁工法定年齡降低,將有效解決漁業發展面臨就業人員短缺的瓶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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