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籍政策
外國人獲得黎巴嫩國籍須提交申請并接受審查。一般情況下,外國女性同黎巴嫩男性結婚滿一年后可申請獲得黎巴嫩國籍。黎巴嫩男性同外國女性婚后所生子女,出生即具有黎巴嫩國籍。黎巴嫩承認多重國籍。
二、居留政策
黎巴嫩勞工部和公安總局負責辦理外國人在黎巴嫩工作證和居住證(簡稱“兩證”)。中國公民被列為一類勞工級別,“兩證”費用共計約2400美元,需黎巴嫩官方指定醫院體檢報告,須每年辦理延期。換發新證時,黎巴嫩公安總局將確認外國公民在黎巴嫩居留期間是否曾返回中國或前往傳染病多發國家,如是,需再次前往黎巴嫩官方指定醫院體檢。
黎巴嫩“兩證”手續繁雜耗時,經常出現簽證過期后仍未拿到“兩證”的情況。請密切跟蹤“兩證”辦理情況,在簽證停留期近結束前應及時申請延期。
詳情請參閱黎巴嫩公安總局網站(http://www.general-security.gov.l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