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民擬赴瑞學習超過3個月的,需申請瑞典留學居留許可,陪同留學的配偶、子女或父母可申請陪讀居留許可。中國公民擬赴瑞工作的,應事先獲得工作許可,如工作時間少于3個月,則應同時申請入境簽證,如工作時間超過3個月,則應同時申請居留許可。
瑞典入籍政策主要實行血統原則,父母國籍決定子女國籍。父母雙方或一方為瑞典公民,本人于2015年4月1日后出生,均自動獲得瑞典國籍。
瑞典承認雙重國籍,甚至多重國籍。擬加入瑞典國籍的其他國家公民應向瑞典移民局遞交入籍申請,申請人需滿足有身份證明(如護照)、年滿18歲、擁有瑞典永久居留權、在瑞典已居住滿一定年限(一般為5年)且無不良記錄等條件。
更多信息,請訪問瑞典移民局網站: https://www.migrationsverket.se/English/Startpage.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