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入籍

2024-04-23 17:01

吉布提成立專門委員會處理入籍申請事務,該委員會隸屬于司法部,由總統任命的法官擔任主席。外國人必須在遞交入籍申請前在吉布提定居至少10年,為吉布提的獨立做出貢獻的或通過自己的才能已經或可以為吉布提做出重要貢獻的,定居年限可減至5年。

與吉布提公民通婚的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只有在婚后共同生活兩年后才能提出入籍申請。取得國籍后,婚生未成年子女具有吉布提國籍。

未滿18歲不能提出入籍申請。未融入吉布提社會,尤其是未掌握吉布提所使用語言的其中一種的人,不能取得吉布提國籍。

司法部電話:00253-21351174。

在吉布提長期居留(3個月以上)需申請簽證延期或辦理居留證,在吉布提移民局辦理。吉布提居留證分為兩種,臨時居留證有效期最長一年,如果需要繼續停留,請及時更新;吉布提常駐證則頒發給自貿區企業中簽署勞動合同的外籍員工。

希望入境吉布提的外國記者需在入境前得到有關部門(通訊部等)的許可。

 

責編:小朱
微信二維碼 小程序

熱點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