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防疫

2024-04-26 11:00

(一)出入境人員所攜行李物品須接受海關檢查,個人用品,如衣物、相機、攝影器材等可免稅出入境。

(二)每人每次可免稅帶入200支香煙或100支小雪茄或250克煙絲,1公升烈性酒或2.25公升葡萄酒,50毫升香水或250毫升化妝水,數量適當的個人常用藥品,18歲以下者不享受煙酒免稅。

莫于2017年7月起全面實施煙酒類商品印花稅法案,所有在莫境內運輸、銷售的煙酒類商品均須加貼莫稅務部門印花稅票。因隨旅客零散入境的煙酒類商品無法在海關辦理印花稅等手續,故超量攜帶部分將被海關直接予以沒收。

(三)攜帶超過200美元的商品、超過5,000美元現金(或銀行支票)出入境須主動向海關申報超限數額。

(四)在莫當地購買木雕、版畫、陶器、掛毯及蠟染和竹編制品出境,須向莫旅游和文化部申請攜帶證明。

(五)在莫購買蝦、魚、蟹、魷魚、海參等海產品出境,須向莫海洋、內水和漁業部申請攜帶證明,所攜海產品單類不得超過4公斤,總重量不得超過6公斤。

(六)莫出入境違禁品和限制品主要有:動植物、蔬菜、肉制品、草藥原料、淫穢物品、假冒和盜版產品、槍支及其他武器(攜帶槍支應持有特許證)、麻醉品、玳瑁以及玳瑁制品。如經發現,莫海關將予罰沒,涉及違法行為的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特別注意,切勿攜帶象牙、犀牛角、海馬、穿山甲、獅子、鯊魚等野生保護動物制品,一經發現,可被處以最高100萬梅蒂卡爾罰款及最高16年有期徒刑。

(七)不能提供有注射黃熱疫苗記錄的“衛生健康檢驗檢疫證明”(小黃本)者需在入境口岸由莫防疫人員注射疫苗,并繳納注射費。

 

責編:小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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