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關規定
(一)入境須知
1、禁止入境物品(攜帶入境即構成違法)
毒品和精神藥物,以及大麻、海洛因、可卡因、安眠酮、搖頭丸及其它能使人成癮的麻醉品;
武器及軍火;
毒藥和其他有毒物品;
每1000支重量高于2公斤的香煙;
違法使用商標的商品(如贗品和仿冒品);
非法盜版物;
監獄或其他監禁機構生產的物品。
2、限制入境物品(需經申報批準方可入境)
貨幣:超出25000蘭特的貨幣、金幣、錢幣及郵票藏品、未加工的黃金、鉆石;
瀕危動植物:任何瀕危動植物清單上的物種,不論是活體還是標本、整體、部分或用瀕危動植物的任何部件制作的物品;
食品、植物、動物和生物制品:各類肉制品、雞蛋、蜂蜜、奶酪、黃油等;各種蔬菜、水果、果仁、種子、花卉、植物油等。
藥物:旅客可攜帶不超過三個月用量的自用藥物和藥品,并且必須持有具有行醫資格的醫生出具的證明,其他藥物藥品必須申報;
草藥制品(需南非衛生部批準)
3、個人消費品(在限額內無需繳納關稅和增值稅即可入境,但十八歲以下未成年人不得攜帶含酒精飲品和煙草制品)
每人不超過200支香煙或20支雪茄;
每人不超過250克煙草;
每人不超過50毫升香精或250毫升香水;
每人不超過2升葡萄酒;
每人總計不超過1升烈酒和其他酒精飲品。
4、其他規定
訪客可攜帶個人用品、體育休閑用品入境自用,但海關可能會要求訪客為貴重物品繳納一定金額的保證金。攜帶同樣物品離境時,經海關官員查驗,可退回保證金。如入境時收取了保證金,訪客接受離境檢查時必須告知海關官員,以便退回保證金。
除上述個人用品和消費品外,每位旅客還可攜帶價值不超過5000蘭特的物品(從博茨瓦納、萊索托、納米比亞和斯威士蘭前來南非的旅客可攜帶價值不超過25000蘭特的物品),但這一限額每30天僅能使用一次,出境不滿48小時即重新入境的人員也不能使用該限額。
(二)出境須知
1、動物制品以及海產品攜帶規定
南非對生態和生物多樣性保護有嚴格的法律規定,同時也是《瀕危野生動植物貿易國際公約》的簽約國,嚴禁攜帶犀牛角和象牙制品出入境,對特定野生動物、海產品及其制品的交易也予以禁止和限制。
根據《南非海洋生物資源法》規定,沒有許可證不得持有或交易鮑魚、海馬及其制品(含干鮑魚、干海馬),除非購買上述產品時商家出具帶有許可證和含有許可證號的發票,否則非法攜帶上述產品出入境會面臨處罰。南非法律對于海參等深海產品也有許可證和數量規定,購買、攜帶此類海產品時均應問清來源,索要發票和許可證。
游客在南非購買動物皮毛等紀念品時,應向商家索取許可證和正規發票,以便離境出示。
2、物品申報
根據《南非海關及關稅法》規定,所有旅客離境時必須對以下物品進行申報:
(1)幫他人托帶的物品;
(2)準備在境外改造、加工、修理的物品;
(3)法律禁止、限制、控制的物品;
(4)按照規定臨時進口的物品,如專業攝影攝像設備。
3、出境退稅
在南非購買的大部分商品均包含15%的增值稅,外國旅客在南非購買商品,凡金額超過250蘭特,從購物之日起90天內,可持商店開具的退稅專用發票在離境時向增值稅退稅員申請退稅。如離境口岸無增值稅退稅員,可通過以下方式聯系增值稅退稅員:
郵政信箱:PO Box 16949, Pretoria North South Africa 0116
電話: +27 10 025 6371
電子郵件: info@vatrefundagency.co.za
網址: https://vatrefundagency.co.za/
在南非國際機場辦理退稅的具體手續:辦理登機手續前,在退稅品查驗柜臺向工作人員出示護照和所購商品及正式發票,工作人員在發票上做相應記號,之后過安檢和海關,在海關兩側不遠處均有專門柜臺辦理退稅,需出示相應發票、護照和登機牌,同時需扣繳一定手續費。另外,如果單件商品價格超過5,000蘭特,需要商店在發票上注明購物人姓名。
如需了解南非稅務及海關規定,請登錄www.sars.gov.za 。如需了解具體退稅程序,請登錄https://vatrefundagency.co.za/ 。
4、旅客過境
從南非過境前往南部非洲關稅同盟(成員包括南非、博茨瓦納、萊索托、納米比亞、斯威士蘭等5國)成員國的旅客,必須遵守南非的海關規定。
海關官員可能會對過境旅客及其行李進行檢查,主要檢查成癮藥物和侵犯知識產權物品。如發現旅客持有上述物品,海關將采取相應措施,包括羈押旅客和扣留物品,并將旅客移交南非警方處理。
5、海關官員的權力
海關官員當值期間有權檢查旅客的行李物品,旅客必須完全配合檢查,如發現有違規物品,須按規定和要求繳納相關稅費。海關官員可以攔截、扣留、查驗旅客隨身攜帶的行李或托運行李,如果行李上有鎖,而旅客未能按要求提供鑰匙,海關官員有權開鎖檢查。海關官員執法期間非惡意行為造成的損失,任何人都無權提出索賠。對于無人陪伴的托運行李,如海關官員有合理的懷疑理由,可直接查驗。
6、違法處罰
旅客有義務遵守《南非海關及關稅法》,并配合檢查。不配合檢查,或是檢查過程中謊報、漏報,或發票造假,可能面臨以下處罰:
(1)收繳物品并處以可達物品價值三倍的罰款;
(2)刑事起訴。
入境南非前請訪問南非海關網站(https://www.sars.gov.za/customs-and-excise/travellers/arrival-in-sa/),查詢關于禁帶物品、通關手續等方面最新要求。
二、入境檢疫
來自黃熱病風險國家(包括途經相關國家進入南非)的一周歲以上旅客入(過)境南非,不論在南非停留時間長短,必須提供有效黃熱病預防接種證明(即俗稱的“黃皮書”)。黃熱病疫苗需在赴南非前至少10天注射方有效,且南非機場不提供疫苗注射服務。詳情請參照南非衛生部網站:http://www.health.gov.za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