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南蘇丹共和國政府關于互免持外交、公務和特別護照人員簽證的協定》,中國公民持有效的外交、公務、公務普通護照在南蘇丹停留不超過30日可免辦簽證;中國公民持上述護照擬入境南蘇丹停留超過30日或在南從事工作、學習、定居、新聞報道等須南主管部門事先批準的活動,應在入境前申辦簽證。
中國公民持普通護照,因商務、投資和民間組織活動或因研究、學習目的前往南蘇丹,應事先到南蘇丹駐華大使館辦理簽證。對于沒有取得電子簽證的外國旅行者將面臨罰款或遣返等處罰。入境南蘇丹后,若停留期超過3日的,需在3日內持護照及有效簽證前往南內政部移民與外國人管理局辦理登記。
責編:小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