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居留
根據申請人情況,烏頒發長期居留證、工作簽證及特別通行證(Special Passes),具體規定參見烏移民局網站。
烏簽證主要有旅游簽證、過境簽證、多次入出境簽證等,還包括以下工作居留:A2類烏政府承包工作居留、B類農業工作居留、C類礦業工作居留、D類商業工作居留、E類制造業工作居留、F類專家工作居留、G類志愿者工作居留,以及G類外派工作居留等。進入烏干達必須持有有效護照、有效簽證或在烏居留證。簽證獲批后,請仔細核對簽證的有效期、種類及停留日期,并據此安排行程。請在簽證有效期內入境,并在停留日期結束前離境。請嚴格按照前往目的申請種類,申請種類與實際目的不符的,請勿使用。
(1)長期居留證。工作及生活在烏超過10年,記錄良好,并有個人及公司納稅證明,或與烏公民有婚姻關系者可申請長期居留。要求:填寫CR表格,提供3張護照尺寸的相片、Lc1推薦信、體檢證明、護照復印件、財產證明。如因婚姻申請居留,還需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及烏干達配偶的護照。頒發5年、10年、永久居留證三檔。
(2)隨任居留。提供配偶方證明信、兩張護照照片、結婚證、配偶居留證(如為子女申請需提供出生證明),未成年人申請時還需提供家長的居留證明。
(3)工作簽證。提供兩張護照照片、單位介紹信、工作單位營業執照、公司注冊文本、市政府營業執照復印件、公司在銀行不低于8-10萬美元存款證明、申請人無刑事犯罪證明翻譯公證及學歷證明翻譯公證原件,并先行交納往返機票押金;規模較大公司需提供投資局投資證明復印件;貿易公司提供貨柜稅單復印件,并填寫申請表。
烏駐外使領館暫不頒發工作簽證,到烏工作人員進入烏境內后再申換工作簽證,未得到工作簽證前不得在烏境內工作。
(4)特別通行證(Special Passes)。烏對于短期入境、未取得工作簽證及居留人員頒發特別通行證,有效期1至3個月。可在機場或移民局辦理。
2. 入籍
烏承認雙重國籍,但僅限于原籍國亦同意承認雙重國籍并出具同意申請加入烏干達國籍函件者。其他申請人申請入籍必須宣布退出原國籍。申請人申請恢復原國籍的,也可向烏有關部門要求放棄烏國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