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入境

2024-05-08 10:20

根據2013年中巴兩國互免簽證協定,中國公民持外交、公務、公務普通及普通護照者可免簽入境巴哈馬停留不超過30天。持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者也可免簽入境巴哈馬停留不超過90天。中國公民如欲在巴哈馬境內停留超過30天的,或者在巴哈馬學習、居留、工作等應在入境前申請簽證或相關入境許可。

旅客入境巴哈馬時應填寫入境登記卡,經移民局查驗有效護照后放行。赴巴旅游的中國公民入境時還需持有當地酒店訂單和返程機票,否則可能被拒絕入境。巴哈馬移民官根據中國公民入境目的給予7至30天不等的停留許可,請旅客入境時留意有效停留期,避免逾期停留。我公民可在停留期屆滿前向巴移民局申請延長停留期,最長不超過30天。巴對非法移民打擊力度加大,任何國家公民如超期滯留,都可能會因涉嫌非法移民被巴移民局抓扣、遣返。

簽證有關具體要求與手續,請向巴哈馬國駐華使館查詢。巴哈馬駐華使館電話:+86-10 65322922,電子郵箱: info@bahamasembassy.cn , 網址: www.bahamasembassy.cn

巴哈馬海關人員對旅客行李進行隨機檢查。

 

責編: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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