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巴兩國政府間協議,持外交、公務、公務普通護照人員免簽,中方有關人員一次免簽入境停留期不超過30天,如需停留更長時間,經巴移民局批準,最長不超過90天。2019年5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拿馬共和國政府關于互為對方持普通護照人員頒發多次有效簽證安排的協定》正式生效,兩國持普通護照人員因商務、旅游及探親前往對方國家,可獲五年多次入境簽證,每次停留時間不超過90天。中國公民因私赴巴需向巴拿馬駐中國使館領事部申請簽證,簽證手續較多,辦理周期較長。若持有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日本、韓國、英國、新加坡和歐盟簽發的多次有效、之前在頒發國使用過且剩余有效期不少于6個月的簽證,或有上述國家及地區的居留卡,可免簽進入巴拿馬,停留期限最長為30天。
具體事宜可咨詢巴拿馬駐華使館領事部,電話:010-65325981(從中國撥打),0086-10-65325981(從國外撥打)。
巴移民局對部分旅客審查有時較嚴格,被審查旅客入境需等待較長時間核查,直至確認無誤方才放行。護照簽證無問題但對訪巴目的有疑問時,巴移民局有時會采取放行的同時暫扣護照的做法,發給當事人綠色入境卡,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前往移民局總部領取護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