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防疫

2024-05-08 16:06

一、根據哥斯達黎加衛生部門規定,凡在6日內曾在特定非洲、南美、加勒比國家或地區(包括:安哥拉、貝寧、布基納法索、布隆迪、喀麥隆、中非共和國、乍得、剛果共和國、剛果民主共和國、科特迪瓦、赤道幾內亞、埃塞俄比亞、加篷、岡比亞、加納、幾內亞、幾內亞比紹、肯尼亞、利比里亞、馬里、毛里塔尼亞、尼日爾、尼日利亞、塞內加爾、塞拉利昂、南蘇丹共和國、盧旺達、蘇丹、坦桑尼亞、多哥、烏干達、贊比亞、玻利維亞、巴西、圭亞那、法屬圭亞那、蘇里南、委內瑞拉、哥倫比亞部分地區、厄瓜多爾部分地區、巴拉圭部分地區、秘魯部分地區、特立尼達和多巴哥部分地區,具體請參閱https://www.ministeriodesalud.go.cr/index.php/noticias/noticias-2019/20-zonas-geograficas-en-riesgo-de-transmision-de-fiebre-amarila)逗留,則必須在入境哥斯達黎加時出示注射黃熱病疫苗證明。

二、哥斯達黎加檢疫部門禁止旅客攜帶未獲得檢疫許可的動植物入境,哥海關規定旅客攜帶1萬美元及以上現金或有價證券需申報。

三、自2022年4月1日起,哥解除防疫相關入境臨時措施,即無需填報健康通行證,未接種疫苗的入境人員無需繳納醫療保險。

 

責編:小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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