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入籍

2024-05-10 16:46

斐濟承認雙重國籍。凡出生在斐的嬰兒,其父母一方為斐公民的可自動取得斐濟國籍。出生在國外的嬰兒,其父母一方為斐公民的可通過登記取得斐濟國籍。斐濟公民收養的未滿18周歲的孩子,在斐合法居留3年,可申請斐濟國籍。在斐合法居留滿5年的成年人可申請斐濟國籍。

外國人居留政策及相關手續:

一、商務考察居留許可。因商務考察需要,可向移民局申請有效期為半年的居留許可。獲得居留許可者在有效期內可多次出入境。

二、投資居留許可。外國人在斐投資金額25萬斐元以上,可申請此類居留許可,有效期最長為7年。獲此類居留許可者在有效期內可多次出入境。如在斐濟居住滿5年,可申請永久居留許可或入籍。

三、工作居留許可。斐濟的公司或雇主按合同從國外聘用的雇員或專業特長人員一般可獲得有效期3年的工作許可。期滿后,用人單位或雇主向移民局說明其留任的必要性后可申請延期。

四、留學居留許可。移民局根據大專院校的錄取通知書為外國留學生簽發留學許可,有效期與學習年數相同并可根據需要延期。

五、永久居留許可。在斐出生者、配偶是斐公民者、父母一方是斐公民的未成年人以及在斐合法居住超過5年者,均可申請永久居留許可。

特別提示:辦理居留入籍手續,本人應前往移民局辦理或查詢,不要輕信中介。

 

責編:小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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