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投資(D-8)
【基本材料】簽證申請表,1 張照片,護照,身份證,結核診斷書
※ 停留期 1 年以內,有效期三個月
簽證種類 |
簽發對象 |
所需材料(以下藍色斜體字部分為邀請方材料) |
企業投資 (D-8-1) |
擬任職于屬于『外國人投資促進法』中規 定的外商投資企業的韓國企業,從事經營 /管理或生產/技術領域的必需專業人才 * (高級管理人員、高級主管、專家) * 韓國內被聘用人員除外 ※ 『外國人投資促進法施行規則』規定的 「地區本部(第 9 條 4)」或「研究開 發設施(第 16 條)」須額外提交指定 書與工作人員的名單(姓名、職責、 學歷、研究經歷、工作領域等) |
1. 邀請函(須含邀請事由和歸國保證書等內容并加蓋印 鑒章)、由總公司(或海外總公司)開具的派遣書(須包含派遣期間)及在職證明書、印鑒證明書(印鑒須和邀請函上的印鑒章一致) 2. 外國人投資企業登錄證復印件 3. 事業者登錄證復印件、法人登記事項全部證明書、 股份變動事項明細原件 4. 引入投資金(一億韓元以上,原則上須以投資者本 人名義匯款 *)的證明材料 * 例外認可范圍 :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若金額達到 3 億以上, 也認可父母及配偶父母 - 現金 :本國外匯許可證(當事人),匯款證明等 - 實物 :實物出資完成確認書(韓國關稅廳長開具), 海關進口申報書復印件 5. 投資金未滿 3 億韓元的個人投資者追加提交以下材料 - 資金使用內容證明(銀行賬戶交易證明等) - 韓國公司真存在證明(租賃合同等) - 事業業績證明 |
企業投資 (D-8-3) |
擬任職于屬于『外國人投資促進法』中 規定的外商投資企業并且由韓國國民 (個人)經營的企業,從事經營/ 管理或 生產/技術領域任職的必需專業人才 *(高級 管理人員、高級主管、專家) * 韓國內被聘用人員除外 ※ 『外國人投資促進法施行規則』規定 的「研究開發設施」須額外提交指定 書及工作人員的名單(姓名、職責、 學歷、研究經歷、工作領域等) |
1. 邀請函(須含邀請事由和歸國保證書等內容并加蓋印 鑒章)、外國人投資企業登錄證復印件、印鑒證明書 (印鑒須和邀請函上的印鑒章一致) 2. 事業合伙人(韓國人)的事業資金(使用明細)證明 3. 標明事業合伙人的事業者登錄證復印件、事業合伙 人協議書原件 - 派遣者提交派遣書(包含派遣期間)及在職證明書 4. 引入投資金(一億韓元以上,原則上須以投資者本 人名義匯款 *)的證明材料 * 例外認可范圍 :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若金額達到 3 億以上, 也認可父母及配偶父母 - 現金 :本國外匯許可證(當事人),匯款證明等 - 實物 :實物出資完成確認書(韓國關稅廳長開具), 海關進口申報書復印件 5. 投資金未滿 3 億韓元的個人投資者追加提交以下材料 - 資金使用內容證明(銀行賬戶交易證明等) - 韓國公司真實存在證明(租賃合同等) - 事業業績證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