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知事項
無論您是否需要簽證,進入申根區的第三國國民必須遵守歐洲和該國現行法律規定的一系列條款。
當您抵達法國時,需要預備下列證明文件以備邊境警察抽查 :
- 一本在有效期內的護照,該護照的簽發日期離入境日期不能超過十年,且在您的離境日期之后三個月內依然有效;
- 需要簽證的入境者必須出示有效的簽證;
- 一份包含全程的住宿證明( 酒店預訂單 / 一份由法國市政廳根據接待您的親屬或朋友述求而出具的接待證明 Attestation d'Accueil );
- 足夠的經濟擔保。此擔保的評估標準根據:行程安排、逗留時間和入境理由,還需參考申根各成員國的食宿物價之平均指數;
- 您的回程機票或者在預計返程日期時購買機票的資金保證;
- 如果您是商務旅行 / 出差人士,請攜帶所有關于您的專業或者職務的證明文件,連同關于在法國本土接待機構的詳細資料;
- 您必須持有保險證明,該保險證明應覆蓋您在法國停留期間可能產生的所有醫療、住院以及與身故相關的費用,包括因醫療原因送返回國的費用。
對于過境旅客,您必須提供最終目的地的入境證明材料,如:連程機票、目的國簽證,以及過境期間的住宿證明。
您經濟擔保的數額是多少
您必須持有保險證明,該保險證明應覆蓋您在法國停留期間可能產生的所有醫療、住院以及與身故相關的費用,包括因醫療原因送返回國的費用。
多次往返簽證的持有者每次旅行均須持有醫療保險證明。
如果您打算入住酒店,則需要提供酒店預訂證明, 以及逗留期間每日最低花費金額,各申根成員國對此有不同的規定。
對于法國,該金額為:
- 在已提供酒店預訂證明的情況下,每個逗留日需 65 歐元;
- 在沒有提供酒店預訂證明的情況下,每個逗留日需 120 歐元;
- 在只有部分酒店預訂的情況下:在有酒店預訂期間,65 歐元 / 天,其余時間,120 歐元 / 天。
如果有人接待您,那您必須提供由市政府根據接待人述求出具的接待證明( Attestation d’Accueil )。提示:在過境時,除了這張接待證明之外, 還必須出示證明您有至少 32.50 歐元 / 天的經濟擔保憑據。
在何種情況下,您可免于在入境處出示相關證明文件?
如果您屬于下列任何一種類別的人群,則無需提供相關的入境證明文件 :
- 持有法國的有效居住證,或者未成年外籍人員通行證( DCEM ),又或者法國身份證( TIR );
- 您是法國公民的配偶;
- 持有標注了 "carte de séjour à solliciter à l’arrivée en France" ( 抵達法國時申請居住證 )的長期居留簽證;
- 您持有一份可以證明下列其中一種職務的文件:
- 在法國任職的外交人員和領事館工作人員;
- 議會議員;
- 持有一份貴國政府所出具的出差證明的外國公務員,公共事務機構的官員或者工作人員;
- 持有國家政府間組織所出具的出差證明之公務員,法國必須是該組織的成員國之一;
- 執勤期間的船員或者機組成員。
您到法國后需要辦理的手續
在抵達法國后,您必須將簽證轉換為居住證。通過辦理這些行政手續,您可以享受到政府行政部門提供的服務與福利。根據您簽證類別的不同,手續的種類各異。
必須申請居住證的長期居留簽證
如果給您簽發的是注有 "obligation de demander un titre de séjour"( 申辦居住證的義務 )的長期居留簽證,您必須在抵達法國后的二個月內聯系您居住地所屬的戶籍管理部門( la préfecture )以完成申辦程序。
- 如果您居住在巴黎,您必須親自到巴黎的警署( la préfecture de police )辦理;
- 如果您居住在外省,你必須到您所在省份的警署總部或者其下屬分部辦理。如需更多詳盡的信息,請查閱外籍人員在法國的申請程序( 僅限法語版 )。
在去警署之前,請查詢您居住地所屬警署的網站以了解辦理手續時必須提供的材料。某些警署會建議您在線提前預約。
您必須親自攜帶所有證明材料的原件到警署赴約。 警署可能會要求您在線購買稅務郵票,以繳納您的居住稅。
相當于居住證的長期居留簽證(VLS - TS)
您必須在抵達法國之日起三個月內辦理登記注冊手續。
如果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此項手續,您將無法以合法身份在法國居留,這將會導致您在離境后從此無法再次進入申根區。
此項手續目前完全可以在網上處理。請使用內政部在法外籍人員事務司的網站在線辦理注冊手續:
為此您需要提供:
- 簽證上的相關信息;
- 到法國的入境日期;
- 在法國的居住地址;
- 信用卡資料,用于在線支付辦理居住證所需的稅費及與您個人情況相符的電子印花稅票。該印花稅亦可在各地的煙草店內購買。
法國移民與融入辦公室(OFII)保留要求您辦理其他相關手續、進行體檢及 / 或簽署共和國一體化合同的權利。
注意:在您的VLS-TS有效期結束后,如果您想繼續留在法國,您必須按照網站https://www.service-public.fr/上的程序申請居留許可。
內政部的 “ 在法外籍人員事務司 ” 成立了一個支助小組,電話:+ 33 -( 0 )806 001 620,電子郵箱:dgef-support@interieur.gouv.fr
來法國定居
希望了解更多關于赴法前的準備事項,以及抵達法國后需要辦理的定居手續,請參閱法國內政部編制的 " Venir Vivre en France(來法國定居)" 手冊( 中文版 PDF 格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