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更新或轉移再入境許可證
新加坡永久居民在新加坡境外需持有效的再入境許可證(Re-entry permit;REP),以保留您的永久居民身份。如您在無有效REP的情況下離開新加坡或在海外逗留,您將失去您的永久居民身份。
如您的有效REP即將過期,請在REP過期前的三個月內通過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的《更新REP電子服務》申請更新您的REPs。
如您換了新護照,請通過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的《轉移REP電子服務》將您的有效REP轉移到您的新護照。
如您無法通過以上電子服務提交申請,您可到本使館提交您的REP更新或轉移申請。本使館會協助您將申請轉發給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您需攜帶以下材料到本使館提交申請:
轉移REP到新護照
- 轉移REP申請表(到使館取)
- 舊護照
- 新護照
- 有效REP (Form 7)
更新REP
- 填妥的REP申請表(Form 6)
- 有效護照
- 新加坡永久居民的藍色身份證卡
- 有效REP (Form 7)
- 在新加坡的就業證明(在PTS計劃下取得永久居民身份者)
- 結婚證書和配偶的身份證卡(在配偶贊助擔保下取得永久居民者)
- 出生證書和父母的身份證卡(21歲以下,在父母贊助擔保下取得永久居民者)
- 最高學歷證書和在新加坡的就業證明(21歲及以上,在父母贊助擔保下取得永久居民者)
收費:SGD 10 (每年或每部分少于一年授予的REP有效期;以同等值人民幣收費)
注意:如您丟失了您的有效REP (Form 7),您可通過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的《打印REP電子服務》搜索并打印您的有效REPs。
聯絡信息
如您需更多信息或協助,請聯系本使館:
新加坡駐華大使館
電話:+ (86) (10) 65321115 分機 131 或 132
電郵:singemb_bej@mfa.s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