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革熱臨床癥狀

2014-10-17 09:41 作者: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本病感染潛伏期為2~15天,平均5~6天,通常3~5天,發病前盡管體內有病毒存在,而前驅癥狀卻不明顯。

       (一)根據臨床表現嚴重程度,分為登革熱(DF)、登革出血熱 (DHF)、登革休克綜合征(DSS)三個臨床型。

       1.登革熱  表現為突然起病,畏寒、迅速發熱(24~36小時內達39~40℃,少數患者表現為雙峰熱),伴有較劇烈的頭痛、眼眶痛、肌肉、關節和骨骼痛及疲乏、惡心、嘔吐等癥狀,可出現出血傾向,面、頸、胸部潮紅稱“三紅征”,結膜充血、表淺淋巴結腫大、皮疹、束臂試驗陽性,白細胞和血小板減少。部分病人上述病癥不典型或表現輕微且病程短、痊愈快(其中有些可自愈)者為輕型登革熱。病死率極低。

       2.登革出血熱有典型登革熱表現,2~4病日內四肢、腋窩、粘膜及面部可見散在出血點,迅即融合成淤斑。病情進展中有鼻腔、牙齦、消化道、泌尿道或子宮等任何一個以上器官的較大量出血,常見肝腫大,血球容積增加20%以上,血小板低于100×109 /L者。腦出血的病例也有發現。

       異常嚴重出血的病例可導致死亡。

       3.登革休克綜合征具有DHF表現的少數病人,在發熱過程中或熱退后,病情突然加重,出現皮膚濕冷、脈數弱、煩燥或昏迷,血壓下降出現休克或脈壓低于2.67Kpa(20mm汞柱以下)等危象,甚至血壓和脈搏測不出,病情兇險,病死率高。

       WHO將DHF/DSS依病情嚴重度分為4級,在我國的臨床實際意義有待實踐中應用和總結。

       (二)實驗室檢查 確診病例需進行病毒分離和血清學檢測,同時也可為流行病學分析、指導防治和科研工作提供科學依據。

       1.病毒分離可從急性期病人血清、血槳、血細胞層或尸解臟器分離病毒,一般采集發病3日內血液標本,無菌操作采靜脈血3mL,分離血清,低溫送檢。將標本采用白紋伊蚊細胞純系C6/36克隆株培養、1~3日齡乳小白鼠、巨蚊幼蟲或巨蚊成蚊接種的方法分離病毒。

       單克隆抗體免疫熒光法可以鑒定4個不同型登革病毒。

       2.血清學試驗于發病5日內(第一相)和3~4周時(第二相),分別采集血清,兩相血清同時做血清學抗體檢測。

       此外,用免疫熒光、免疫電泳等方法也可從急性期標本檢測登革熱抗原。登革熱暴發疫情確定后,沒有必要所有病例都做病毒分離或血清學檢測。

       3.臨床常規試驗檢查起臨床輔助診斷和判斷病情的作用,有助于診斷的重要變化是:血小板減少、白細胞減少而淋巴細胞和單核細胞相對增多、血液濃縮、凝血酶原時間延長,凝血因子Ⅱ、Ⅴ、Ⅶ、Ⅸ水平低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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