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9月5日電 海南省政府網站近日公布《<海南自由貿易港旅游條例(草案)>征求意見》(下稱草案),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和建議。其中提出,海南自由貿易港實施更大范圍的旅游免簽入境政策。
草案共9部分,在旅游規劃與資源保護、旅游發展與促進、旅游業開放與國際化、旅游經營與權益保護、旅游安全與應急處置、旅游監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規定和規范。
在旅游發展與促進方面,草案提出,鼓勵因地制宜發展帆船、帆板、潛水、海釣、沖浪、水上摩托艇、沙灘車等涉海旅游和直升機、滑翔機、熱氣球、跳傘、滑翔傘、動力傘、牽引傘、無人機等涉空旅游項目,加大海域使用等政策支持,依法劃定涉海旅游、涉空旅游活動區域,完善涉海旅游、涉空旅游配套基礎設施和服務保障體系,促進涉海旅游、涉空旅游項目規范發展。
鼓勵發展研學旅游,支持利用航天科技、熱帶農業、海洋生態、歷史文化、美麗鄉村等資源,建設研學旅游基地。鼓勵與科研機構、高校、博物館等合作開發研學課程和路線,推動研學旅游與科技、文化、生態等領域深度融合。
鼓勵開發黎錦苗繡、黃花梨、沉香、咖啡茶葉、熱帶瓜果等海南特色旅游商品,全面提升旅游商品的研發、設計、生產、銷售的水平和規模,打造“海南禮物”品牌。支持開展跨境直播電商、線上線下融合銷售,提升旅游商品品牌影響力和市場競爭力。
旅游業開放與國際化方面,草案指出,允許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注冊的符合條件的中外合資旅行社從事除臺灣地區以外的出境旅游業務。支持國際大型旅游開發和運營主體以獨資、聯合經營、設立分支機構、并購重組等方式落戶海南。
海南自由貿易港依法實施更加開放便利的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海南省人民政府以及有關部門應當推動增加免稅商品品類、提升免稅購物額度、創新監管模式、便利提貨方式,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免稅購物目的地。鼓勵離島免稅經營主體建設現代化購物設施,引進國際高端品牌,豐富商品種類,提升服務質量,營造國際化、高品質的消費環境。鼓勵離島免稅經營主體與旅游業態融合發展,延伸產業鏈,提升離島免稅購物的綜合效益與體驗價值。
海南自由貿易港推動郵輪母港建設,吸引國際郵輪注冊,推動開發國際郵輪路線,發展國際郵輪和外國游客入境旅游業務。海南自由貿易港放寬游艇旅游管制,簡化入境手續,降低入境門檻,實行自駕游進境游艇免擔保,提升游艇通關便利化水平。
海南自由貿易港實施更大范圍的旅游免簽入境政策。經國務院特別批準的國家的公民,可以免辦簽證從海南自由貿易港對外開放口岸入境,在規定期限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旅游。符合條件的外國人可以免辦簽證,從海南自由貿易港內實施過境免辦簽證政策的城市口岸入境,在規定期限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旅游。與中國建交國家的公民到香港、澳門后,經在香港、澳門合法注冊的旅行社組團從海南自由貿易港對外開放口岸入境,可以免辦簽證,在規定期限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旅游。外國旅游團乘坐郵輪從海南自由貿易港郵輪口岸入境的,可以免辦簽證。
旅游經營與權益保護方面,草案規定,旅游經營者和從業人員不得作虛假宣傳,不得在法定或者約定的價格外向旅游者收取其他費用,不得組織旅游者到法律法規禁止的或者未開放的區域開展旅游活動;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價格招徠、組織、接待旅游活動,不得安排旅游者前往不合格購物場所進行購物,不得誘導、欺騙、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訂立包價旅游合同及補充協議或者參加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明確郵輪旅游業務經營者和郵輪碼頭經營者的相關要求;完善旅游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全面提升旅游服務質量和糾紛化解效能,切實保障游客合法權益。
此外,草案針對旅行社低價攬客和強迫消費、不文明旅游等行為,依法設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中新經緯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