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留政策
短期來捷克的外國公民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居住地址、短期簽證的延期、申請離境簽證等事務由捷克外事警察局具體負責。
長期簽證的延期、長期居留許可的申請及延期、永久居留許可的申請及延期、歐盟家庭成員居留卡的申請及延期、居住地址變更申報等事務由捷克內務部庇護與移民政策局具體負責。
關于捷克居留政策的詳細信息,請查閱捷克內務部網站:https://www.mvcr.cz/mvcren/。
二、移民與入籍政策
捷克現行國籍法于2014年1月1日生效,主要內容如下:
1.承認雙重國籍。
2.父母一方為捷克公民的新生兒,在出生時自動獲得捷克國籍。
3.外國人同捷克公民結婚,無法自動獲得捷克國籍。
有關捷克移民與入籍政策的詳細信息,請查閱捷克內務部網站:https://www.mvcr.cz/mvcre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