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長期居留簽證常見問題
1. 如何預約申請長期簽證(德國簽證)的面談時間?
每份德國簽證申請都必須通過使館網頁預約遞交時間(非德籍歐盟成員國公民的家屬除外)。每個申請人都需要單獨的面談時間,兒童和嬰兒也不例外。只有在正確的類別下做出預約,簽證申請才會被受理。
請向主管您居住地/常住地的駐外使館或領館預約面談時間。(詳見問題3和4)。
請注意:德國駐北京大使館為留學生及博士生和研究人員采用預約等候名單制,詳情請見此。
德國公民的配偶申請德國簽證同樣須預約面談時間。歐盟/歐洲經濟區公民的享有自由遷徙權的家屬申請該類別簽證可以不提前預約時間。請向您遞交申請的使領館咨詢此類情況的接待時間。
2. 哪些居留目的允許在德國長期居留?
只針對《居留法》許可的居留目的發放簽證。關于居留目的基本信息(如就業、留學或家庭團聚)可查看文件下載區的相應須知。
3. 哪個使館或領館負責處理您的長期簽證(德國簽證)申請?
德國駐華使館或領館按地理位置劃分領區。哪個使館或領館負責您的申請,完全以您的常住地為準。常住地是指實際居住和/或工作或學習的地點,而非出生地、戶口所在地或國籍。假期時短期回家或旅行不能作為向駐華使館或領館申請簽證的依據。
請注意留學簽證的特殊規定(詳見問題4)
您的常住地位于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青海省、甘肅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陜西省、山西省、湖南省、江西省或山東省,請向德國駐華大使館簽證處預約面談時間。
您的常住地位于上海市、安徽省、江蘇省或浙江省,請向德國駐上?傤I事館簽證處預約面談時間。
您的常住地位于福建省、廣東省、海南省或廣西壯族自治區,請向德國駐廣州總領事館簽證處預約面談時間。
您的常住地位于四川省、貴州省、云南省或重慶市,請向德國駐成都總領事館簽證處預約面談時間。
您的常住地位于遼寧省、吉林省或黑龍江省,請向德國駐沈陽總領事館簽證處預約面談時間。
4. 您可以在哪里申請留學簽證?
請先核實哪個使館或領館負責您的簽證申請(見問題3)。
畢業生須知:原籍不在北京領區、但在北京領區的大學就讀過的畢業生,在畢業后如需辦理簽證業務,應在現常住地的領館辦理。即由常住地所在轄區的使領館負責您的申請。學位尚未發放的申請者應提交大學遲發學位的證明及德語翻譯件。
a) 常住地在德國駐成都、廣州和沈陽總領館轄區內的申請人您只能在其所在地區的總領館的簽證處申請簽證。
b) 常住地在德國駐上?傤I館轄區內的申請人原則上(例外情況見下文),留學簽證、留學預備簽證以及大學交流項目簽證申請在留德人員審核部(APS)遞交(網址:www.aps.org.cn)。
請登錄留德人員審核部的網站,了解遞交簽證申請的地點和時間。
例外情況:
下列類別的申請人可以直接在簽證處遞交簽證申請:
- 藝術和音樂專業的大學生
- 擁有非中國高校入學資格或在非中國高校畢業證的大學生
- 主要由德國或者歐盟公費資助的獎學金生
- 博士研究生 (請閱讀單獨的“赴德讀博簽證申請須知”)
- 參加DSD項目的學生
c)常住地在德國駐北京大使館轄區內的申請人
德國駐北京大使館轄區內的申請人申請簽證時需在預約等候名單上登記。更多信息見此。
5. 長期簽證(德國簽證)的申請表須用哪種語言填寫?
請使用德語或英語填寫申請表。
6. 申請長期簽證(德國簽證)的哪些材料必須提交翻譯件?
所有證書、證明和德國簽證申請程序中提交的其他材料均需翻譯為德語。譯文必須準確且內容無誤。提交不準確或錯誤譯文的后果由您個人承擔。不要求由宣誓過的譯員翻譯或對譯文進行公證。
英文材料無須翻譯成德文。
7. 申請長期簽證(德國簽證)的證書/證明必須認證嗎?
中國的身份證明文件及官方證明必須附有海牙附加聲明書。 戶口本內容頁、大學或中小學畢業證書除外。海牙附加聲明書確認證書/官方證明的真實性。
2023年11月30日之前認證過的中國的身份證明文件及官方證明將繼續被接受,無需額外辦理海牙附加聲明書。
更多信息您可以在" 公證, 認證和再認證"一欄查詢.
對于不是德國或中國出具的身份證明文件,形式上有其他一些要求。對于歐盟國家出具的國際性身份證明文件通常沒有進一步的要求。
8. 未成年人的申請須注意什么?
a) 申請
為每個孩子都要單獨填寫申請表,并由監護人(通常是父母)簽字。須為每個孩子單獨預約面談時間。孩子也必須親自前往相應的使館或領館進行面談。
b) 護照
必須持有有效護照。10歲以下未成年人的中國護照不得由包括父母在內的任何人簽名。已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親自在護照上簽名。
c) 家庭團聚情況下的監護人同意書
在中國,原則上父母雙方總是共同擁有監護權,即便在離婚之后、或者撫養權被判給了其中一方,也仍是如此。
因此,法定監護人雙方必須同意未成年人移居德國。 更多信息參閱隨遷子女簽證須知。
為維護監護人的權利,同意聲明書和申請的旅行在時間上必須相關。因此,相應的使領館只接受距離申請遞交之時不超過6個月的同意聲明書。
d) 其他情況下的監護人同意書(如:讀高中)
如果未成年人即非與至少一名已遷居德國的監護人團聚、也非與至少一名監護人一同遷居德國,則必須指定一人接受未成年人在德國居留期間的撫養權。這并不是監護權的轉移,而主要是在未成年的孩子尚不具有(完全)法律行為能力的所有事項上為其提供法律代表。監護權不可轉移。
撫養權只能移交給自然人(例如:不能移交給學校)。請使用我們提供的聲明模板。
在德生活的代行撫養人須書面同意接受撫養權。不需要對簽名進行認證,但在遞交簽證申請時應提交一份身份證明的復印件。
為維護監護人的權利,同意聲明書和申請的旅行在時間上必須相關。因此,相應的使領館只接受距離申請遞交之時不超過6個月的同意聲明書。
e) 特殊情況
a. 如果監護人一方或雙方不居住在中國,必須向德國的官方機構、德國駐外的使館或領館或者德國公證人提交同意聲明書.
b. 如果法定監護人雙方都不能提交簽證申請,則必須授權第三人提交申請。授權書上的簽名必須經過公證,請參見第 a 點。
c. 如監護人一方去世,則須提交經海牙認證或雙認證的死亡證明,附德文譯文。
d. 如監護權全部移交給一位監護人,則須提交經海牙認證或雙認證的監護權判決書,附德文譯文。
9. 如何開設限制提款帳戶?
有關信息可在德國外交部的網站查詢。
開設限制提款帳戶
10. 如何辦理限制提款帳戶解凍?
請詳見須知。
11. 申請長期簽證(德國簽證)的動機說明信須滿足哪些格式要求?
動機說明信是申請人本人寫的并簽字的一份書面材料,其中應說明決定在德國諸如讀大學或參加語言班的理由。請勿使用泛泛而談的言詞,而應陳述涉及您個人的具體原因。動機信可以以電子版形式打印,但必須手寫簽名。
動機信的語言可以是德語或英語。
12. 申請長期簽證(德國簽證)的簡歷須滿足哪些格式要求?
您的簡歷必須完整介紹申請簽證前的個人經歷。建議提交清晰、一目了然的表格式的簡歷。
該簡歷可以用德語或英語書寫。
13. 申請長期簽證(德國簽證)的醫療保險須滿足哪些要求?
申請時原則上須證明申請人有涵蓋德國法定醫療保險范圍的醫療保險。例外情況請參照簽證須知。
多數情況下,如申請者從事有社會保險的職業或者在德國高校留學是帶有法定醫療保險的。對于法定醫療保險生效之前的時間段,提供旅行醫療保險即可。
如果簽證有效期內沒有法定醫療保險生效,則旅行醫療保險必須涵蓋簽證的整個有效期。
只有能夠證明有充足的醫療保險,才有可能在德國國內獲得居留許可。
請注意,某些旅行醫療保險供應商不為長期居留目的提供保險。
14. 如果配偶在中國居住,不能出示在德國的戶籍登記證明,該如何辦理?
如果您在德國還沒有住所,可以通過租房合同或房產證來證明您的居住地址。如果您想先入住臨時住所,請提供住宿提供者(例如家人或朋友)的非正式信函或酒店預訂單。
按所提供的地址確定主管您簽證流程的外國人管理局,入境后將由其負責簽發居留許可。
15. 申請長期簽證(德國簽證)的工作證明有何要求?
工作證明應使用工作單位的公用信箋(含信頭、簽字和印章),并包含如下信息:單位的地址和電話、申請人在該單位的職務、月薪以及入職時間。
16. 您必須提交德語或英語語言能力證明嗎
《居留法》規定,在某些情況下申請者必須提供語言能力證明,例如申請與配偶團聚或留學簽證。還有一些情況中,申請者只有在語言能力達到一定水平時才能允許就業,例如醫生和護理人員。
使領館還將檢查您所申請的居留目的是否合理。這也可能包括審核語言能力,例如申請赴德培訓或讀中學。
17. 如何證明自己的德語能力?
只有基于符合歐洲語言測試協會(ALTE)標準的標準化語言考試的語言證書才能被認可為德語水平的證明。
目前包括如下機構的證書(與考試地點無關):
- 歌德學院(Goethe-Institut e.V.)、
- 歐洲語言證書有限公司(Telc GmbH) 、
- 奧地利德語語言證書(ÖSD)、
- 德福考試院(TestDaF-Institut e.V.)(哈根函授大學和波鴻魯爾大學的考試院;語言測試等級僅從歐洲語言共同參考標準(GER)“B2”等級開始)。
- ECL考試中心 (考試主辦方,考試由AFU GmbH執行)
通常只接受考試日期不早于一年前的證書。如有重考部分模塊,則以最早通過的模塊的日期為準。
個別情況下可免除提交語言證書,如語言水平明顯超過所要求的級別。
18. 若您的未成年子女已年滿16歲,如果他/她想與您團聚,是否必須具備歐洲共同參考框架C 1級的德語能力?
如果您的未成年子女不是與父母雙方或單獨法定監護人一起移居德國,原則上他/她必須提供具有C 1級德語水平的證明。
如果居住在德國的父母或父/母的配偶按照以下法律規定獲得居留許可,則此規定不適用:
- 高級專業人才(《居留法》第18c條第3款)
- 歐盟藍卡持有人(《居留法》第18b條第2款)
- ICT卡持有人(《居留法》第19條)
- 移動ICT卡持有人 (《居留法》第19b條)
- 受過職業培訓的專業人才 (《居留法》第18a條)
- 擁有學歷的專業人才(《居留法》第18b條第1款)
- 研究人員(《居留法》第18d條)
- 流動研究人員(《居留法》第18f條)
- 從事以下工作的人員(《居留法》第19c條第1款):高級經理、經理、公司專家、學者、訪問學者、工程師或訪問學者研究團隊中的技術人員或《就業條例》中定義的教學人員
- 具有很強的實際專業技能的人才(《居留法》第19c條第2款)
- 政府機關人員(《居留法》第19c條第4款第1句)
- 公司創建人(《居留法》第21條)
或者居住在德國的父母或父/母的配偶擁有永久居留許可或歐盟長期居留許可,且之前持有以下的居留許可:
- 歐盟藍卡持有人(《居留法》第18b條第2款)
- 受過職業培訓的專業人才 (《居留法》第18a條)
- 擁有學歷的專業人才(《居留法》第18b條第1款)
- 研究人員(《居留法》第18d條)
- 從事以下工作的人員(《居留法》第19c條第1款):高級經理、經理、公司專家、學者、訪問學者、工程師或訪問學者研究團隊中的技術人員或《就業條例》中定義的教學人員
- 具有很強的實際專業技能的人才(《居留法》第19c條第2款)
- 政府機關人員(《居留法》第19c條第4款第1句)
- 公司創建人(《居留法》第21條)
如果居住在德國的父母一方持有符合《居留法》第23條第4款、第25條第1或第2款的居留許可,符合《居留法》第26條第3款的永久居留許可,或者根據《居留法》第25條第2款第1句第2種情況獲得居留許可后,再獲得符合《居留法》第26條第4款的永久居留許可,那么未成年子女也不需要提供C1語言證明。
是否屬于特例,將在簽證審核流程中由德國駐華使領館和外國人管理局商定。
19. 申請長期簽證(德國簽證)的費用是多少?
簽證申請處理費,即簽證費為75歐元(對18歲以下的申請人為37.50歐元),在申請簽證時按照當時的匯率折合人民幣支付。德國公民的家屬(含配偶、注冊過的同性生活伴侶、未成年的單身子女)以及德籍未成年孩子的外籍父母可免交簽證費。享有歐盟自由遷徙權者的家屬也無需繳納簽證費。免除簽證費的情況還包括受德國或歐洲的公立獎學金資助赴德的外籍公民。
20. 長期簽證(德國簽證)的有效期多長?
德國簽證有時間限制,只覆蓋最初的三至六個月。如您計劃至多停留一年,例如大學交換生項目或為期一年的員工外派,也可發放覆蓋整個計劃停留時間的簽證。
21. 入境德國之后須做些什么?
德國簽證有時間限制,只覆蓋最初的三至六個月。隨后將由主管的外國人管理局根據您的居留目的簽發長期居留許可。請您在入境德國后立刻向您居住地的主管外國人管理局預約面談時間。
另外請注意,根據登記法相關規定,您有義務在入境后至主管部門(通常是居民登記處)登記及最后出境時辦理注銷登記。
22. 憑長期簽證(德國簽證)可以入境其他國家嗎?
持德國簽證(“D型簽證”)和有效的旅行證件,每180天可在申根區自由來往至多90天。
23. 簽證申請被拒怎么辦?
簽證申請人可以在得知被拒簽后的四周內,就被拒簽一事向柏林行政法院提起訴訟。處理過程預計需要數周時間。
24. 什么是現行的數據保護規定?
依照2016/679歐盟規定(數據保護規定)第13 、14條的通知
誰負責處理我的數據,誰是數據保護專員?
對數據處理負責的是負責受理該簽證申請的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駐外使領館和德國外交部(郵政地址:Auswärtiges Amt, D-11013 Berlin)
德國外交部數據保護專員的聯系方式如下:
Werderscher Markt 1, D-10117 Berlin
電子郵件: dsb-r@auswaertiges-amt.de
電話: + 49 30 5000 2711
傳真: + 49 30 5000 5 1733
申請簽證時,使領館將處理出自何處的何種數據?
被處理的個人數據類型包括簽證申請表中要求提供的數據。
這通常包括您的姓、曾用姓、名、出生日期和地點/國家、性別、國籍、婚姻狀況、目前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職業、旅行證件信息(證件類型、編號、發行國家、發行機關、發行日期、有效期)、照片、指紋。
上述數據類型源于您在簽證申請過程中提供的信息。
如果某人用我的邀請函申請簽證,使領館將處理出自何處的何種數據?
被處理的個人數據類型包括簽證申請表中要求提供的有關邀請人的數據,如您的姓名、地址、傳真號碼和電子郵箱。
上述數據類型源于您在邀請函中提供的信息以及申請人在簽證申請過程中提供的信息。
為何收集我的數據?如不收集,有何結果?
因法律規定,為了合規辦理簽證手續而收集您的數據。
根據德國居留法(AufenthG)第82條,您申請簽證時有義務提供處理申請所需數據和相關信息。
如您不提供數據,簽證申請或將被拒絕,手續費不予退還。
處理本人數據的目的何在,有何法律依據?
處理您個人數據的唯一目的是合規辦理簽證手續。
法律依據如下:
2016/679歐盟規定 (DS-GVO) 第 6 條第1點c) 、 e) 及767/2008歐共體規定(VIS 規定)和810/2009歐共體規定(Visakodex)包括其附件或第72條a等(居留法)和居留規定第69條,另:外國人集中注冊法實施細則(AZRG-DV)、簽證警告檔案法(VWDG)以及其他特殊規定或聯邦數據保護法(BDSG 2018)第3條。
我的數據將被使用多久?
一俟辦理簽證手續不再需要您的數據,數據即被刪除。
通常會在簽證手續辦完兩年后刪除數據,最晚會在對簽證申請做出有法律效力的決定五年后刪除。
誰會得到我的數據?
您的數據只在合規辦理簽證手續所需時才會傳給第三方。
辦理過程中您的個人數據可能會被傳給有關的德國內政部門、其他申根成員國有關簽證處或您常住地的有關部門。
如果某外包機構受托辦理部分簽證手續,在辦理手續需要的情況下,您的數據將由這一機構收集或被傳給這一機構。
只有DS-GVO 第5條準許,數據才能傳給歐盟之外的接收人。
作為當事人,我享受何種數據保護權?
您有權要求上述負責人告知,您的何種個人數據被保存。
在某些情況下,您還可以要求更正或刪除您的數據或限制數據處理范圍。在某些情況下,您也可以對您數據的處理予以拒絕。
我可以向哪個部門投訴?
您有權向數據保護監管部門(主要是您居住或工作的或涉嫌違反數據保護法的成員國的部門)對您個人數據的處理提出投訴。

